阳光城3月2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从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获悉,东方信隆因合同纠纷案收到限期履行通知书(2023)闽01执117号,明确收到通知书三日内未履行相关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变卖)其持有的5059.78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22%),即东方信隆所持公司股份有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造成被动减持,本次可能被动减持的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和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减持情况以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信隆持有公司股份5.6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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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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