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起,陕西省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调整退休人员个人医保账户划账标准,事关退休人员的钱袋子。按照文件要求,陕西省并未明确统一标准,而是由所辖地区自主确定。今天,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医保政策调整以后,陕西省所辖各地(包括:西安市、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 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等11个地区)医保返钱标准!
一、陕西省的标准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医保制度,全国各地陆续公布最新医保政策,调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陕西省也在其中。
根据陕西省医保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调整退休人员医保账户划入标准,以统筹地区改革当年月均养老金为划账基数,划账比例为2%左右。同时,陕西省要求所辖各地在2022年6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确保平稳过渡。
文件依据:《陕西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二、陕西省所辖各市的标准
1.在陕西省所辖的11个地区中:有8个地区,以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划账基数,按照2%的划账比例,确定划账标准,定额划入。最高100元,最低68元。
2.在陕西省所辖的11个地区中:有3个地区,根据退休人员类别,分别按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月均养老金,确定划账基数。划账比例方面,榆林市为3%;延安市为2.8%;汉中市为2%。具体标准见下图:
1.西安市的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2.铜川市的标准:每人每月75元。
3.宝鸡市的标准:每人每月70元。
4.咸阳市的标准:每人每月75元。
5.渭南市的标准:每人每月68元。
6.安康市的标准:每人每月90元。
7.商洛市的标准:每人每月90元。
8.杨凌示范区的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9.榆林市的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3%;企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3%。
10.延安市的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2.8%;企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2.8%。
11.汉中市的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2%;企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2%。
写在最后
1.陕西省划账比例方面:大部分地区的为2%。榆林市最高,为3%;延安市次之,为2.8%。
2.陕西省定额标准方面: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最高,为100元;大部分地区集中在70~90元之间;渭南市最低,为68元。
3.对于大部分退休人员来说,虽然统一了划账标准,但是与过去相比,每月划入退休人员医保账户里的钱,在减少。
4.陕西省退休人员医保返钱标准调整以后,无论过去个人交了多少医疗保险,养老金是高是低,同一个城市,大家每月返钱金额是一致的。但是,在榆林、延安、汉中,对事业单位和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不同的划账基数核算,相对来说事业单位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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