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通常都会遇见缺乏发展资金的情况,而特别是在企业的发展初期与成长期此类问题是尤为突出的,当企业需要融资的时候,一般融资方式包括两大类,一是内源融资,二是外源融资。
内源融资
一般就是通过企业自身的经营收益,或者原股东持续投入公司经营来达到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情况,这种融资方式有其优缺点。
优点: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或者原股东,获取方式便捷且融资成本相较于外部融资而言更低,同时也不会造成原股东股权比例减少。
缺点:企业内部与原股东资金有限,难以进行大规模融资,同时将内部收益都用于公司经营发展而减少股利分配的,会造成股东收益降低,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这里需要说一下就是,如果企业将公司经营所得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用于转增资本的,股东需要就该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自然人)、企业所得税(法人),而企业溢价发行股票形成的资本公积溢价的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998]第289号),除另有法规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国税发[2000]118号)。
外源融资
一般包括外源股权融资与企业借债融资,对于一个成长性极大的企业来说外源股权融资无疑是企业最佳的选择,首先相较于企业贷款融资来说,股权融资没有相应的利息成本,而由于企业仍然处于创业初期或者成长期,借债融资难度较大且利息成本不低,长期借债融资会阻碍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无法提高企业的经营抗风险能力,所以对于一般企业来说股权融资更适合企业的经营发展。
而外源股权融资包括两种方式,一是转让股权融资,二是增资扩股融资。企业以转让股权融资的话,如果原股东为自然人的,那么股东转让的该部分股权就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扣除成本为该部分股权的原值与交易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果原股东为企业的话,那么则按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融资的两种方式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无疑两种方式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还是差异极大的,转让股权的方式只是原股东与新股东的股份交换,可以引入新的投资者,但是无法最大限度的增加企业资本,而最有利的方式就是对企业进行增资扩股,这样原股东没有转让股权不会涉及股权转让所得税的问题,人疼增资扩股涉及的税费也只有万分之五(减半征收万分之二点五财税〔2018〕50号)的印花税费用。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来说任何融资方式都是可以的,但是只有在合适时候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才能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这也是如今为何大多数创业型公司都会竭尽全力找寻外部股权融资渠道,这也正是当今时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