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通过自查得知,部分涉及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已被解除冻结,已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均已恢复正常使用,此次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期间,未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2、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向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长飞中利49% 的全部股权。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公司对光伏重点业务项目的推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先后向东莞市鸿顺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广东中德的2%、6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年初制订的战略布局,进一步聚焦公司光伏板块核心业务发展;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止转让广东中德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由于疫情持续的影响,无法按计划完成全部批复工作手续,经双方协商同意暂时中止此次股权转让事项。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比克动力股权被终止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获悉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购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事项,其中包括公司持有比克动力8.29%的股权。此次收购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5、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子公司Talesun Solar USA Ltd.与MARTIFER-SILVERADO FUND I, LLC、Silverado Power,LLC因购买协议产生纠纷引发相关仲裁及诉讼。上述3个案件中,案件1已经仲裁结束,且Talesun Solar USA Ltd.胜诉;案件2已完成审理但未出具判决;案件3尚在等待开庭审理,暂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珍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珍英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