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座机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敏先生、李冠林先生。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收到金元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保荐代表人李冠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履行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本次发行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金元证券决定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授权刘啸波先生接替李冠林先生继续履行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刘啸波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敏先生和刘啸波先生。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九日

附件:刘啸波先生简历

刘啸波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保荐代表人。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浙江城市发展股份公司的IPO工作、江苏联发纺织股份公司的IPO工作、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公司的IPO工作、山东金宝电子股份公司IPO工作及多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工作,主持深圳运发等多家公司债券融资工作等。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1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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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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