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存在两个“激活”:1、激活医保账户;2、激活金融功能。
(1)过去使用的就医、购药卡叫“医保卡”,后来推行的“社会保障卡”,把医保功能、金融功能、社保等功能统于一卡。在你拿到手的“社保卡”里已经输入了你原来“医保卡”的账户余额和密码。各地都给予了新、旧卡共用的过渡期,即在过渡期内原来的“医保卡”照用,想启用新卡(社保卡)很简单,持新卡(无须身份证)随便到哪个刷卡药店买一次药,输入老卡密码就行,医保账户在新卡里就被激活了,原来旧的“医保卡”即刻作废。
(2)激活金融功能要带身份证、手机到社保卡上指定银行的柜台窗口现场办理填表、照相、身份验证、必要时手机绑定、本人签字确认等手续后立即被告知已激活。这时的“社保卡”又是一张该银行的信用卡,可以开始存取款、转账、发工资(养老金)等金融业务了。
(3)说明一下:“社保卡”中的医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是独立的,互不相容,可以分设两个密码(当然也可以一个密码)。请放心,在药店购药时,他的读卡机只能打开医保账户,看到你医保余额,是看不到你银行里有多少钱的。
金融社保卡激活分为社保账户激活和金融账户激活,须分别办理。
参保人员拿到新社保卡后,须先修改金融社保卡初始PIN码(个人密码)后才能激活金融社保卡社保账户,金融社保卡初始PIN码为“123456”,持卡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金融社保卡在发卡银行网点或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办理该项业务,代办需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修改或使用金融社保卡PIN码时,连续输入错误达10次,该卡进入PIN码锁定状态。进入PIN码锁定状态的卡,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金融社保卡办理PIN码重置业务,否则将无法使用。
金融账户激活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激活后,医保个人账户即转入金融社保卡。
金融社保卡的发放不影响参保人群原有正常的待遇享受及业务办理,如养老金发放、医疗保险就诊就医等。
合肥市发行的金融社保卡在修改初始PIN码激活社保账户或持卡办理查询、结算后,原社会保障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将安全转移至金融社保卡,原社会保障卡自动作废。未申领金融社保卡或金融社保卡未激活的,原社会保障卡暂可正常使用。
在省内其他地市已经申领金融社保卡的,应在发卡地激活金融社保卡,金融社保卡激活后在合肥市可正常使用,首次在合肥市使用金融社保卡后,原社会保障卡自动作废。
合肥市已有2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只要参保对象所在地区,接入了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在合肥市的这24家医疗机构就医,都能使用医保实报实销。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人社局决定从2017年7月起,调整合肥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此次待遇调整的人员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在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并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合格的因工伤残职工。此次调整根据护理级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完全生活护理218.67元、大部分生活护理174.94元、部分生活护理131.20元。未参加统筹的伤残职工由企业支付,按原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