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来袭!在“高质量发展”主题下,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再次重启,对信托展业、业态发展影响重大,行业将加速转型,同时加剧优胜劣汰。
《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继4月监管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后,近期已有信托机构收到《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不过并未明确提出正式实施日期。
为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通知》将信托业务分类调整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明确不得开展通道业务和非标资金池业务,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不得以管理契约型私募基金形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为有序实施存量业务整改,过渡期设置为5年。
信托机构高管等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分类新规再次突出了监管对信托业务转型的指引。5年过渡期有望实现稳步转型,避免业务转型带来的次生震荡和风险。分类新规下,信托行业将加速转型,会由于自身基因和转型努力不同而加剧分化。信托公司应该做好“业务加减法”,尽快摆脱“非标”束缚以赢得竞争主动,重新构建业务组合和发展增长点。
三分类新规落地
《通知》中提到,现行信托业务分类体系运行多年,与信托业回归本源、转型发展的需求已不相适应,存在分类维度多元、业务边界不清、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信托公司应该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作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各类信托业务子类别及其定义在附件中有分类释义)。
《通知》还表示,为有序实施存量业务整改,过渡期为5年。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对于其他不符合本通知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在资产管理信托项下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将相关业务归入此类别,有序实施整改,以合规方式续做相关业务。过渡期结束后,因违规展业导致的存量待整改业务应当清零。
在当前信托行业转型回归本源背景下,如何解读三分类新规,有何改革意义?
中建投信托副总经理奚洁近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监管部门对信托行业进行重新规划定位的新起点,过渡期相对较长,有利于信托公司稳步转型过渡,避免业务转型带来的次生震荡和风险。
中海信托运营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王国淼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分类调整再次突出了监管对信托业务转型的指引,有助于信托公司明确自身定位和职责,从而更快更好地实现业务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资管研究员袁吉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分类新规解决了信托转型方向问题,过去分类体现不出来家族信托等本源业务,很多信托公司在转型发展时感到迷茫,不知道如何“回归本源”。三分类新规借鉴了全球经验,同时又能够指明转型方向,诸如资产服务信托就充分体现了信托公司制度优势,是彰显信托制度价值和优势的重要方面。此外,分类新规也在推动信托公司重塑业务模式,过去的非标刚兑模式已经无法延续,必须回归到信托关系本身以及投资核心逻辑,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责任边界。
行业加速转型
除了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标准,《通知》还强调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重新设定信托边界,积极探索新业务、加快转型发展。其中,明确了信托业务边界,不得开展通道业务和非标资金池业务,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不得以管理契约型私募基金形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同时积极拓宽信托本源业务范围,深入挖掘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空间,丰富信托本源业务细分种类。
三分类新规对信托公司业务发展、信托行业竞争态势将产生哪些影响,在业务转型、拓展方面如何发力?
“在未来的展业中,信托机构一定要摈弃原来的‘非标’模式,坚定不移的往标品、信托本源业务方向转型。那些能尽快摆脱‘非标’束缚的信托公司就更容易在未来赢得竞争的主动。”王国淼向记者进一步分析,本次分类调整,一是对信托公司在各类业务中的职责要求更明确了,比如信托公司仅负责事务管理职能的业务,那就是服务信托,不再是资产管理业务。二是对待整改业务有序压降,对不符合资产管理业务定义的信托业务,按照一定期限进行整改和压降,给了各公司缓冲期,有助于降低冲击成本。
“分类新规将重构信托业务生态,传统非标业务未来空间很少,信托公司需要重新构建业务组合和发展增长点。资产服务信托单独一类,该领域潜力非常大,信托公司会加强此领域的挖掘和介入。”袁吉伟表示,监管部门会根据业务性质和风险程度实施真正的分类监管,过去虽然提倡分类监管,但是并没有具体落实,这一次可以根据业务性质,做更实质性的分类监管,诸如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准入会更严格,资产服务信托准入相对降低,这有利于促进信托公司差异化竞争;当然分化也会更大,未来信托公司主动市场退出机制也会逐步成熟,允许经营不善的信托公司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奚洁认为,分类新规下,信托行业将加速转型,但是由于自身基因和转型努力不同而不断分化。信托公司应该做好“业务加减法”,过渡期内逐步压缩非标融资类业务和通道业务,也要根据自身基因和股东资源禀赋做好加法,做出个性特色竞争优势。
业务“辞旧迎新”
转型已成为信托业下一步发展的重要关键词。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力量,相比于券商、基金等机构,信托如何在市场中找到转型优势?并且将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上来。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在总体要求中表示,通过调整信托业务分类,进一步厘清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云南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王和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首先,规范的对象是谁?一是信托制度太灵活衍生的非善意通道业务,二是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融资类业务。对于已经被规范的业务,其实讨论的空间不大,更多的关注点是落脚于“怎么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提供差异化信托服务。一方面,新规肯定了信托公司在长期的服务业务中所积累的服务能力。对于其他资产业务、社会资金的管理与运作,希望信托服务功能的发挥有利于促进金融运作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针对信托本身具有的破产隔离功能,开创性地规定了信托公司可以开展企业市场化重组受托服务信托、企业破产受托服务信托、债券担保品等信托产品,这些业务领域属于其他金融机构或者主体所不具备的金融功能与属性,市场前景广阔。
“值得思考的是,服务类证券业务属于资产管理规模高度集中化的业务,服务型证券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集中于少数信托公司,企业市场化重组受托服务信托、企业破产受托服务信托、债券担保品信托本身的市场发育仍在早期阶段,缺乏法律强制要求等配套制度。业务前景较大,但如何平衡短期产出和长期投入的关系是关键课题。”王和俊进一步表示。
创新、转型路上总是伴随着艰难险阻,那么,信托公司在分类新规实施后面临哪些挑战?
王国淼对记者坦言,信托公司未来面临的挑战,一是新业务(比如标品业务)的机制、人才、系统等能否跟上,二是存量的待整改业务如何化解和压降。
如何应对转型挑战?奚洁告诉本报记者,信托公司要坚持内生发展,加强自我革命,强化自身投研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到各类投资市场中去。同时,加强经营生态圈重塑,包括加强投资者教育,促进投资理念转型等,打破信托行业非标业务传统形象,营造积极、开放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袁吉伟也表示,新规之下,信托公司需要强化战略引导,要让从业人员尽快适应新规要求,按照业务逻辑和规律办事;要强化专业能力,针对不同业务,提高专业化水平;强化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尽职履责,坚守受托人定位。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