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慈善法》以专章规定的方式推出慈善信托制度,自此,慈善信托元年开启。
在经历了一段低迷后,近两年慈善信托备案数量迅速增长。截至6月3日,慈善中国数据显示,目前已有574条慈善信托备案,财产总规模达33.83亿元。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32条慈善信托备案,月均6单。
备案数量增长的同时,慈善信托如何获取收益也引发关注。6月3日,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了解到,目前最大规模的慈善信托“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会2017顺德社区慈善信托”已分配8000多万元信托利益。
年内32单慈善信托完成备案
规模多在数十万
慈善中国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业内共有574条慈善信托完成备案,备案的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达338329.11万元。备案慈善信托数量相比此前已有大幅增长,从参与程度来看,业内八成以上信托公司都已参与其中。
具体到2021年,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3日,共有32条慈善信托备案,平均每个月6单以上。最近一单是由万向信托作为受托人的乐天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30万元,为永久存续型慈善信托。
从今年备案的慈善信托规模来看,金额多在几十万,但也有千万规模的大单。由光大信托作为受托人的光信善佳善1号慈善信托目前暂列年内各慈善信托规模之首,信托财产总规模1500万元,期限三年。
不过,目前业内规模最大的仍为由中信信托、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共同作为双受托人的“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会2017顺德社区慈善信托”(下称顺德社区慈善信托),该信托于2017年由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及其家人发起设立,初始规模4.92亿元,期限永续,是当年也是目前资金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
据了解,目前,该慈善信托经中信信托持续有效运作,共向德胜基金会分配8000多万元信托利益,用于帮助德胜基金会推动“和美社区计划”。
慈善信托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不过,目前慈善信托业务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税收优惠制度的不健全一直备受关注。《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企业、相关团体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同时受托人应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携相关资料向民政部门备案,未备案或不成功的,不得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
但现实中,信托公司不是慈善组织,无法开具捐赠票据,进而导致委托人不能享受应有的税前抵扣,甚至完全无法入账。目前部分信托公司采用慈善信托加基金会的双受托人架构解决此问题,但为慈善信托的运作带来极大不便。
与此同时,慈善信托也存在财产类型单一(目前主要是以现金为主要信托财产类型)、涉及领域和期限结构不够合理、运作模式待调整等问题。
对此,中信信托此前发布的《2020扶贫公益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建议,首先要健全慈善信托税收制度,建立明确且明晰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体系,具体可扩大税收优惠主体范围,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相比较之下,我国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扣除比例低,难以鼓励各方主体以慈善信托的方式进行慈善活动。适当提高针对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合理地提高优惠幅度和增加优惠方式,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是完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制度的重中之重”。
除此之外,《报告》还建议完善慈善信托的监管机制,“未来,在立法层面,应高度重视信托监察人制度的作用,并对信托监察人的职权与责任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另外,不同信托公司对慈善信托的披露标准差异较大。有的公司披露相当充分,将慈善信托资金的最终使用明细、捐赠票据和资金划转凭证均予公示;但有的信托公司仅笼统披露将信托资金捐赠给了某某基金会,对资金最终用途语焉不详。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利于赢得公众信任,树立慈善信托的良好形象。”上述《报告》指出。
本文源自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