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1版)
由上表可见,在公司风险管理业务经营分部净利润下降30%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下降5.13%、4.41%、5.67%和8.92%。若公司未来风险管理业务净利润大幅下降,将会对发行人的净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基金销售业务风险
公司基金销售业务的收入来自代销基金产生的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基金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4,412.38万元、4,960.82万元、6,547.91万元和4,811.66万元,主要系公司基金销售业务规模变动所致。
公司基金销售业务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及产品引入、客户身份识别、投资者开户、基金交易等流程,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管理人尽职调查风险、投资者适当性风险、操作风险及信息披露风险。
管理人尽职调查风险是指管理人资格审查不到位或未对管理人进行持续跟踪、定期回溯,由于管理人资质下调或不合格给公司销售其产品带来的财产损失或声誉影响;投资者适当性风险是指公司提供的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与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而给公司带来的纠纷或其他风险隐患;操作风险是指业务操作人员因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而引起的风险;信息披露风险是指公司在销售过程和基金产品存续期间未采取适当形式向客户披露相关信息给客户和公司带来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下表测算了基金销售业务收入下滑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销售货物成本)和净利润的影响情况:
由上表可见,基金销售业务收入下降30%的情况下,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扣除销售货物成本)分别下降0.58%、0.56%、0.69%和0.92%,净利润分别下降1.52%、1.49%、1.71%和1.95%。
若公司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完善执行尽职调查或相关业务操作制度,销售的基金产品出现重大亏损,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投资者诉讼,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八)商标使用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YONGAN FUTURES”、“永期”、“YAQH”、“YAFCO”、“YONGANFUTURES”等多项注册商标。虽然本公司已注册上述商标,但公司使用中的@等含有“永安”字样的标识尚未取得商标专用权,上述商标使用过程中可能会使本公司遭受法律纠纷,进而对业务正常开展、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9874号《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利润表主要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21年1-9月、2021年7-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736,803.01万元、1,068,345.06万元,较2020年1-9月、2020年7-9月分别同比增长47.36%、42.88%,主要系公司基差贸易业务规模增加所致。发行人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43.52万元,较2020年1-9月同比增长14.22%,主要系公司期货经纪业务稳步发展,风险管理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所致。发行人2021年7-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78.92万元,较2020年7-9月同比下降61.86%,主要系2021年7-9月受市场环境影响,发行人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同期下降导致。
发行人2021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8,547.55万元,较上期同比增长1,781.21%,主要系公司保证金净流入规模增加及基差贸易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现金流入增加。发行人2021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88.40万元,较上期同比增长550.84%,主要系公司2021年1-9月公司联营企业分红导致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发行人2021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063.01万元,较上期同比下降281.64%,主要系公司借款净流入与清算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同比减少所致。
发行人2021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对2021年度业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发行人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82,440.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230.00万元,主要系公司期货经纪业务稳步发展,风险管理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所致。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经营模式、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群体、税收政策等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1.00元
(三)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发行股票数量145,555,5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其中公开发行新股145,555,556股
(四)发行价格:元/股
(五)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51元(按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九)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十三)发行费用概算:保荐与承销费用8,679.25万元,审计与验资费用1,018.87万元,律师费用518.87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7.17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76.96万元,合计10,841.11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
(十四)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资产评估机构
(六)股票登记机构
(七)拟上市交易所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财通证券持有发行人33.54%股权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7月12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3898号),截至2012年6月30日,永安有限的净资产为110,387.31万元。
2012年7月18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财金〔2012〕49号),同意永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永安有限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根据坤元评估于2012年7月2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2〕246号),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永安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22,792.07万元。
2012年8月17日,永安有限第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2年8月22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有关事项的复函》(浙财金〔2012〕56号),对上述评估结论予以核准。
2012年8月23日,永安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永安有限按审计后的净资产值并按原股东出资比例折合为86,000.00万股,未折股部分净资产转作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金和资本公积。同日,永安有限各股东签署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2年8月31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浙财金〔2012〕63号),批准了永安有限的整体改制方案。
2012年9月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93号)。
2012年9月29日,公司就上述整体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由永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设立时承继了永安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公司在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1,000.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145,555,5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其中公开发行新股145,555,556股。
公司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相关内容。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的持股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之“(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2、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2021年2月7日出具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财金〔2021〕4号),截至2020年12月16日,公司国有股股东情况如下:
注1:SS(即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股股东。
注2:CS(即Controlling 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实际控制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的规定:“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号)和《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按照前述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前述国有股股东不再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转持本公司的相关股份。发行人前述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及相关部门后续颁布的配套制度办法,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境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财通证券持有发行人33.54%的股权,浙江产业基金持有发行人26.72%的股权,省金控持有发行人10.59%的股权。其中,省金控直接持有财通证券29.03%的股权;直接持有浙江产业基金97.50%的股权,并通过直接持有浙江创投100.00%的股权,间接控制浙江产业基金2.50%的股权。
上述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财通证券与浙江产业基金于2015年12月2日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浙江产业基金就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和财通证券保持一致,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36个月。财通证券与浙江产业基金于2019年4月22日重新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3日。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签。)。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为:期货风险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等。永安资本作为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子公司,是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等创新业务的运营平台。
永安期货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永安金控,覆盖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业务、放贷业务等多个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期货经纪业务
1、概况
作为公司最传统的业务之一,期货经纪业务是指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中间业务,主要模式为客户通过公司的席位在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根据业务开展地区的不同,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可分为境内期货经纪业务与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其中境内期货经纪业务由母公司开展,境外期货经纪业务主要由新永安期货开展。
根据客户服务类型不同,期货经纪业务可分为代理客户的交易业务和代理客户的结算业务。代理期货交易业务,即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其客户为期货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代理客户的结算业务主要指因中金所执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公司作为中金所的全面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提供代理结算业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境内共有19家营业部和25家分公司,分布在浙江、上海、北京、环渤海等地区。
报告期各期末,永安期货客户保证金余额(主要包括应付货币保证金和应付质押保证金)分别201.78亿元、249.70亿元、315.17亿元及376.17亿元。
2、业务经营情况
(1)期货经纪业务代理交易/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公司成交金额数据为母公司、双边计算口径;中金所品种成交金额包含公司为交易会员提供代理结算的金额;
注2:市场份额=公司成交金额(双边口径)/中期协公布的市场年度累计成交总额(双边口径);
注3:部分品种为报告期内新增,因此上表缺失部分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经纪成交金额逐年上升,随着期货品种的日趋丰富,公司的期货经纪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将进一步扩大。
(2)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和保证金利息收入。
①期货经纪手续费收入
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主要包含交易手续费和交易所减收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是公司期货经纪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交易手续费的收入水平主要取决于代理交易情况和手续费率水平。近年来期货市场经纪业务手续费率下滑,导致公司境内手续费率下降。期货交易所根据各个期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情况进行适当的减收。
②客户保证金利息收入
除手续费收入外,保证金利息收入亦是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在实际业务中,客户多以资金的形式向期货公司交纳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分别为58,543.71万元、57,936.30万元、55,015.83万元及20,613.58万元。
3、业务流程
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涉及客户开户、划转资金及开展期货合约交易和结算等流程,为满足客户交易期货合约的需求提供交易通道。
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流程如下所示:
4、管理模式
公司设立了交易运作总部统筹管理公司经纪业务的各环节,包括开户、编码申请、交易委托、风险控制、错单处理、结算、套保、交割、质押、交易应急等。
5、营销模式
公司期货经纪业务的主要营销渠道包括传统网点、居间人和券商IB业务。近年来,公司积极利用互联网提升期货经纪业务营销能力。
(1)传统网点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营业网点全国布局工作,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境内分支机构44家,其中分公司25家,期货营业部19家,主要分布在浙江、上海、北京、环渤海等地区。公司期货经纪营业网点覆盖我国东部和中西部的经济发达地区,为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拓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居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居间人是指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本公司制定的《期货居间人管理办法》,居间人是指公司工作人员以外,与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受公司委托,为公司或投资者介绍订约或提供订约机会,公司向其支付报酬的自然人(法人)。公司使用居间人符合《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居间人及其工作内容的相关规定。
(3)券商IB业务
IB业务,是指期货公司委托机构为其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2010年3月,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业务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10]21号)对财通证券为公司提供IB业务无异议,此后,公司开始与财通证券开展IB业务合作。
(三)资产管理业务
1、概况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单一客户或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财产委托,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选定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投资者的利益,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活动,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向包括: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2、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管理费收入,二是业绩报酬收入。管理费收入主要取决于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率。业绩报酬收入是公司与管理资产盈利水平挂钩的利润分成,主要取决于公司管理资产的盈利水平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资金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涉及合规审核、签订合同及开立账户、产品备案、投资运作、到期清算等流程,旨在满足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具体如下图:
4、管理模式
公司成立资产管理业务审核委员会,对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批。
为保障公司有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公司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关键岗位的监督与制衡,确保投资经理、交易执行、风险控制等岗位不得相互兼任。同时,公司充分重视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从产品的开发与维护、产品销售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运作与交易、托管、清算、核算、资金划付等方面严格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序健康发展。
公司设有资产管理总部对资产管理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并设有交易运作总部、人力资源总部、稽核督查总部、计划财务总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支持。公司建立了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席风险官以及资产管理总部下设的风险控制岗位,各司其责,深入研究、有效评估、实时监测资产管理业务的各种风险,共同构建了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控制防线。
此外,公司在管理架构和制度建设上严格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不同部门之间、不同资产管理计划之间的信息隔离制度,确保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在场地、人员、账户、资金、信息等方面相分离,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5、营销模式
公司资产管理总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销售业务的整体管理,财富管理服务中心协助。业务单元负责人全面承担业务单元资产管理计划销售业务的领导、管理工作,指定销售管理岗负责产品具体销售工作。
公司已通过自身的分支机构、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建立了资产管理产品的多渠道营销模式。一方面,公司通过自身覆盖全国各个地区的营业网点,依托传统经纪业务客户基础,进行有效的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与其他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委托其代为销售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四)基金销售业务
1、概况
基金销售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签订书面代销协议,代理基金管理人销售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在境内发行的基金产品,受理投资者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提供配套服务的一项中间业务。
基金销售业务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及产品引入、客户身份识别、投资者开户、基金交易等流程。
基金销售业务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4、管理模式
公司成立财富管理业务审核委员会,对基金销售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项事务进行审批。
财富管理服务中心为基金销售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和运维;交易运作总部、计划财务总部、技术创新部、稽核督查总部、人力资源总部、机构管理总部、综合管理总部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基金销售业务提供后台支持和内控服务。业务单元负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产品的引荐与审慎调查、基金投资者的开发与维护、基金宣传推介与销售等工作。
5、营销模式
公司为拓展基金销售业务,打造了专业的理财师队伍,引入优秀的管理人及优质的产品,推动特色财富品牌建设并举办各类投资者教育交流活动。
(五)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1、概况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公司基于客户委托从事的下列营利性活动:(1)协助客户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提供风险管理咨询、专项培训等风险管理顾问服务;(2)收集整理期货市场信息及各类相关经济信息,研究分析期货市场及相关现货市场的价格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制作、提供研究分析报告或者资讯信息的研究分析服务;(3)为客户设计套期保值、套利等投资方案,拟定期货交易策略等交易咨询服务;(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活动。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作为公司开展差异化竞争的服务模式,通过专业化衍生品及策略研究,为客户量身打造个性化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的服务模块,帮助产业客户实现保值增值,帮助机构客户实现资产优化配置的多样化需求。
2、业务经营情况
随着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提升,我国产业客户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
(下转C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