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介绍之前先自己要搞清楚两个概念,一个是征信黑名单,一个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一,征信黑名单,个人有信用卡、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小额贷款等未还或逾期还款记录,导致征信出现瑕疵,影响个人下一步各种金融授信服务,比如车贷、房贷、信用卡提额和办理等。
第二,失信被执行人,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因其他债务纠纷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偿还债务但拒不履行判决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要求强制执行还款的债务人,俗称老赖。
父母是征信黑名单,不影响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但是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提出55项惩戒措施,包括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记录;限制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等。其中第十七、十八条明确: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的机关企事业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目前,“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均明确规定——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上述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的本人,如果你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话,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没有强制性的限制。目前,各级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式中,并没有限制其子女就业的手段。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因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父母失信为由不予录用考生,是侵害考生的合法权利。
但是,理想是理想,事实上很多地方没有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操作,在报考部分岗位时,给予考生的政审不通过,导致考生准备了好久通过了笔试、面试,而折戟在通常没有问题的政审。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政审的官方名称叫做“录用考察”,这是一个主观性较高的步骤,除了本人无违法违纪等硬杠杠之外,有些模棱两可的事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察组成员的主观判断,这也导致了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不同的结果。
《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第八条也规定,对于报考机要、国家安全等涉密职位的人员,一般应当考察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我们从上面可以得出结论:
第一,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建议考生不要报考涉密岗位、国家安全等岗位,不要报考公检法等强力机关,以免在政审阶段会延伸考察你的父母,导致政审失败。
第二,建议报考普通岗位,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一般不延伸考察你父亲的情况。父母没有正在服刑的,一般政审都没有问题,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会影响本人录用。
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信息都是留痕的,也没法避免,如果上一代因为有心做老赖的,那么影响了子女的就业,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予以谴责。如果上一代因为做生意或者生病致贫等特殊情况变成老赖的,这种情况作为父母也无能为力,我们做子女的要予以理解,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父母解除老赖也是做子女的应尽一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