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之前一直在单位缴纳社保,现在换单位中断了,我自己通过爱山东APP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请问这两种怎么合并到一块?后面我在新的单位办理社保时需要怎么办理?
答复:如果您现在以灵活就业方式缴费,原单位已中断,系统会自动把前后两段保险合并在一起。如果您找到新单位,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终止,就可以在新单位办理就业备案增员缴费。
咨询:我企业收到社保中心发送的“二次申报通知书”,提示说我企业申报的基数不实,请问我需要如何操作?
答复:2023年度,烟台市社保中心通过大数据筛查对年初首次缴费基数申报中存在疑点的企业统一发送了“二次申报通知书”,通知企业在4月30日之前主动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基数调整。收到通知书的企业,首先要自查自己申报的基数是否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若未如实申报的,可以持“二次申报申请”以及调整明细表(在通知书中已经添加了相关附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开通的二次申报专窗进行调整;若经自查后确定基数申报已经如实申报的,可以不进行调整,但是后期申报经办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稽核查实,经过稽核后发现企业存在基数申报不实情况的,将对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具体相关事宜,可以拨打12333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本人上一年度薪酬为固定工资4500元+月度绩效500元,还有业绩提成,上一年度本人全年工资(含提成绩效)共计发放88000元,月平均7500元,公司给缴纳的基数自我入职以来一直都是当年最低的。请问公司给我定的基数应该是多少?缴费基数怎么规定的?
答复: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您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本年度缴费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中规定,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张孙小娱 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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