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重庆信托有违背信托合同的责任。
根据投资人和重庆信托签署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如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事项,受托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今天2022年4月28日,已经20个工作日还未信息披露。重庆信托有违背信托合同的责任。
第二、重庆信托有处理信托事务不当的责任。
根据重庆信托发布的《年度第一季度管理报告》信息披露:2021年1月-9月,昆明融创城净利润为28.7亿元;《年度第二季度管理报告》信息披露:截止2021年12月底销售回款224亿元。
到目前为止重庆信托无法兑付投资人的全部本金和利息,资金监管账户上的资金被挪用,重庆信托监管责任的缺失是最大原因。重庆信托有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的责任。
第三、重庆信托管理缺位,风控流于形式,抵押物处置无进展。
根据投资人与重庆信托签署《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显示,本次信托项目抵押物包括:A2、A3、A20地块;成都融创水雪乐园;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商业用房;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商业用房。
但截至信托项目违约之日,重庆信托依然无法为投资人提供项目抵押物的处置方案和实际进展。
第四、重庆信托违规宣传、误导投资人。
根据投资人从重庆信托财富中心获取的《昆明融创项目推介材料》中显示:本信托项目风险测评等级为低级,适合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合格投资者。
但是从信托项目前期宣传和发起成立,融创中国(01918.HK)的自身财务状况和外部融资环境一直在恶化,受托人依然为本信托项目风险测评等级评估为低级,重庆信托有违规宣传、误导投资人的责任。
第五、重庆信托内部管理混乱,未能恪尽职守、履行本职义务,拒绝向投资人提供相关信托文件。
自融创中国(01918.HK)发生停牌以来,我们投资人一直联系重庆信托客服400电话、理财经理、信托经理段志刚等人,期间反映的所有问题都是登记上报,均未给投资人任何实质性的真实信息反馈。尤其以信托经理段志刚为甚,手机、电话等均不予接听,一概不予回应。重庆信托内部管理混乱,未能恪尽职守、履行本职义务,拒绝向投资人提供相关信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