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货币发行的依据
信用货币的发行依据可以归结为两个主要因素:
1.法定依据:信用货币的发行通常是由国家或中央银行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国家通过立法机构制定法律,授权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发行和管理。这些法律规定了货币发行的范围、权力和程序,确保货币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基础资产支持:信用货币的发行还依赖于一定的基础资产支持。中央银行通常在发行货币时会持有一定的金融储备,例如黄金、外汇储备、政府债券等。这些基础资产作为信用背书,支持着货币的价值和稳定性。
此外,信用货币的发行还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影响。中央银行根据经济状况和通货膨胀目标等因素,制定货币政策,调控货币供应量,以维持经济的稳定和价格水平的合理增长。
需要注意的是,货币发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对于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行非常重要。不合法或超发货币可能导致通货膨胀、经济动荡等问题。因此,货币发行的权力一般由国家或中央银行集中管理,以确保货币的价值和经济的稳定。
二、货币史上由哪几种货币本位制
1、当然是信用本位制,1946年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体系,来看看它的资料:信用本位制又称管理纸币本位,这是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爆发,金本位制崩溃之后,世界各国转而采用的货币制度。
2、此后出现的金银复本位制是指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一国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又可将其细分为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
三、信用货币有哪些形态
在商品赊购交易中,资本家购进某种商品,可以不必支付现款,只需开出一张定期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交给对方。到期时,持票人可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索取现款。
尚未到期的期票,经债权人在其背面签字表示承担债务,持票人也可以把它用作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去购买商品或偿还债务。
此外,持票人还可以将尚未到期的期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受票人可根据利息率从中扣除期票到期以前这段时间的利息。
辅币多用贱金属制造,一般由政府独占发行,由专门的铸币厂铸造。其主要功能是充当小额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
纸币多数由一国中央银行发行,其主要功能是承担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手段。
存款是存款人对银行的债权,对银行来说,这种货币又是债务货币。存款除在银行账户的转移支付外,还要借助于支票等支付。目前在全社会的经济交易中,用银行存款作支付手段的比重占绝大部分。
随着信用的发展,一些小额交易,如顾客对零售商的支付、职工的工资等,也广泛使用这种类型的货币。
由于科技飞速发展和电子计算技术的运用,货币的交易和支付方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电子货币通常是利用电脑或贮值卡来进行金融交易和支付活动,例如各种各样的信用卡、贮值卡、电子钱包等。
与此同时还可借助于上网的电脑、自动柜员机或用电话操作来对货币存储额进行补充。这种货币运用非常方便,还在不断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⒋国家对信用货币进行控制和管理。
四、信用货币发行的原理
信用货币是一个国家利用法律强制执行的,以前的货币是金本位制,就是黄金和纸币直接挂钩,银行券可以按照固定价格自由兑换黄金,所以这样的货币具有黄金和政府信用的双重保证,后来因为很多原因,最主要的还是黄金的开采幅度不及社会发展的商品流通幅度,所以金本位玩不下去了。
五、什么是货币信用
货币信用讲的是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是一个“信”字;货币信用如果讲的是经济范畴,与之相当的是“借贷”、“债”等等。信用这个范畴是指借贷行为。这种经济行为的形式特征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货币信用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货币信用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interest),借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