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货币制度(中国的货币制度)

一、信用货币的基础是

1、基础是信用。信用货币是指以信用为基础,通过人们的共同信任和承诺而存在的一种货币形式。区别于实物货币,信用货币没有直接的实际价值支持,而是通过信用机构(如银行)发行信用,以信用的形式作为交换媒介。

2、信用货币的基础是银行的债务和信用,即人们对银行的信任和认可。借助银行,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贷款、存款、借记卡和信用卡等金融工具来进行交易和支付。当人们使用信用货币进行交易时,信用机构在背后提供信用支持,确保信用货币具备在经济交换中的价值。

3、信用货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取决于人们对信用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的信任。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信誉,以及监管机构的规范和监督,都对信用货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和信用货币的区别

1、(1)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并由国家法律赋予无限清偿的能力。

2、(2)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也不能兑换黄金,货币发行一般不以金银为保证,也不受金银的数量控制。

3、(3)货币是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领域,货币流通是通过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调节,而不像金属货币制度下,由金属货币进行自发地调节。银行信用扩张,意味着货币流通量增加,银行信用紧缩,意味着货币流通的减少。

4、(4)当国家通过信用程序所投放的货币超过了货币需要量,就会引起通货膨胀,这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所特有的经济现象。

5、(5)流通中的货币不仅指现钞,银行活期存款也是通货。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又称不兑现本位制和不兑现的纸币流通制度。是一种不能兑现黄金、取消黄金保证、凭借国家信用、通过信用渠道发行和流通的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由于黄金被排除在国内流通之外,因此就失去了自发调节货币流通的作用,如计划不周,货币会因发行过多而贬值,进而导致通货膨胀。

三、货币信用理论

本书把货币同微观经济理论结合起来,论证了货币的边际效用与其他商品的效用,以及货币的供给如何相互作用而最终决定货币价格。作者提出的“递归定理”解释了货币的起源,把货币整合到市场经济和个体行动分析的整体理论框架中,解决了“奥地利学派循环”的难题。同时研究了货币的性质和价值,以及决定货币政策的效应。

四、信用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1、规定货币材料。货币有铜、银、金、纸和其他材质。

2、规定货币单位。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有统一的价格标准。

3、规定流通中货币的种类。本位币和辅币两种种类。

4、规定货币的法定支付能力。有些国家的本位币和辅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5、规定货币的铸造或发行。铸造有自由铸造和限制铸造,发行有分散发行与集中垄断发行。

6、规定货币的发行保障制度。约束货币发行规模、维护货币信用。

五、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和兑现的信用货币区别

1、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又称不兑现本位制和不兑现的纸币流通制度。是一种不能兑现黄金、取消黄金保证、凭借国家信用、通过信用渠道发行和流通的货币制度。

2、在这种货币制度下,由于黄金被排除在国内流通之外,因此就失去了自发调节货币流通的作用,如计划不周,货币会因发行过多而贬值,进而导致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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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星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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