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股市停牌制度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股票停盘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股市停牌制度和股票停盘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上市公司摘牌规定
1、我国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规定,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设定了一些最终可能会导致摘牌的几个层次: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亦即ST制度。对ST公司,如果再出现问题,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公司法》中关于连续3年亏损限制的,则进行PT处理。PT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动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易所在采取PT交易制度时又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3年内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够扭亏为盈,则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恢复上市。在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中,暂停上市有四种情形:
2、(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3、(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4、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出现第四种情形的,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三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止上市作出决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所作的暂停上市决定,在指定报刊刊登《暂停股票上市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续交易。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然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为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条出路,尽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标准
上市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交易所就会对其实施临时停牌制度,相关停牌规则如下:
1.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
以上两点停牌1小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于当日14:57复牌。
3.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10%,将临时停牌30个小时,随后可上涨至44%。
4.风险警示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停牌至少1个交易日。
1.首日上涨和下跌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30%、60%,各停牌10分钟。
2.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至少停牌1个交易日。
三、异常波动停牌说明什么
1、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证券交易所可对其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做出公告的当日开市一小时后复牌。如果是新股,上市当日盘中异常波动,有停牌1小时和停牌到2:57分两种。
2、异常波动停牌制度对于中小企业板块股票而言,出现如下情况停牌: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它情况;
3、而对于主板股票而言,属于异常波动停牌的是: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股票涨跌幅限制,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公开信息,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证券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一般在没有特别利好或利差的情况下,股票莫名连续涨停或跌停。股票临时停牌一般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防止被被人操纵,提倡理性投资。
5、综合来说,为了避免股票的异常波动影响投资者,所以规定出现异常后就要临时停牌,而停牌的时间也要根据异常的轻重程度来决定,所以如果你的股票出现了异常波动也不用太着急。
四、股票交易制度和规则
我国的证券交易制度目前还没有完全统一,创业板和科创板实施的是注册制,股票涨跌幅是20%,而主板实行的是审核制,股票涨跌幅是10%,交易制度最终会统一实行注册制。
五、什么条件下股票强制停牌
1、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2、指暂时停止股票买卖。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公司股票的股价大幅度上涨或下跌,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3、(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4、(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5、(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6、(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7、(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8、(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9、(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10、(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11、(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2、(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13、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4、(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15、若遇到以上情况,证券行情表中会出现"停牌"字样,该股票买卖自然停止,该股票一栏即是空白。
关于股市停牌制度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