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野生动物
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它们
国家更是明文规定
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可偏偏有这么一些人
顶风作案,最终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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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野兔
前些日子,彰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彰武县二道河子某村的罗某曾带猎狗上山猎捕野兔。
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与二道河子派出所取得联系,通过排查了解到罗某确实喜欢饲养格力犬,有比较大的作案嫌疑。大队长刘晓飞结合多年办案经验立即部署行动方案,带领大队民警会同二道河子派出所民警共同前往罗某家,在罗某家冰柜内发现其之前驱使自家格力犬围猎的野兔一只,经山西正仁司法鉴定所鉴定,野兔属于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经过对罗某连夜突击审讯,对自己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非法狩猎野鸡
11月22日22时许,彰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章古台村村民周某曾上山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接到报案后,民警们立即赶往周某家。到达周某家后发现:11月19日至11月22日,周某违反禁猎法规,陆续在自家房后坨子的林地内布置大铁夹,狩猎野鸡四只,经山西正仁司法鉴定所鉴定,野鸡学名环颈雉,属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经连夜审讯,周某对自己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彰武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就是关爱人类自己!切勿受利益驱动,或为满足口腹之欲而去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群众,拒食野味,拒不参与野生动物交易,看到盗猎、收售野生动物行为,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