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惠州网
惠州日报讯 (记者骆国红 通讯员肖琦)11月12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个人缴费标准由现在每人每年270元调整至每人每年285元。
记者了解到,此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曾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调整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社会意见的公告》,提出“拟将2020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7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300元”。经过公开征集意见和充分讨论,最终的缴费标准调整为285元。
新调整的缴费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缴纳;中断缴费或在2020年度新参保的人员可在任意时间段参保缴费,缴费标准仍为每人285元。
广大城乡居民可到当地银行网点、社保所、税务分局(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地税务或社保分局和各社保所。
各社保分局联系电话:惠城区社保分局:2169003;惠阳区社保分局:3381768;惠东县社保分局:8802832;博罗县社保分局:6294878;龙门县社保分局:7891852;大亚湾区社保分局:5562359;仲恺高新区社保分局:327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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