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石桥张某融资(南阳石桥村)

拒不腾退被法院查封的酒店,雇佣保安队以暴力、威胁、殴打、锁门、损毁物品等手段,驱赶殴打业主代表,还追打业主,撬门拆字,围堵政府和法院,近日,面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庄严的审判席,以田某磊为首的11人涉恶团伙受审获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4月,田某磊注册成立南阳某鑫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某鑫商务楼装修后,次年8月份开始营业。其间由于融资问题,该大楼多层被抵押、拍卖,产权变更产生多名新业主。田某磊为继续非法占有大楼、继续经营酒店,拒不腾房,新业主与田某磊发生冲突。

田某磊遂安排田某负责组建保安队,又以管吃管住、每人每天100元的价格雇佣社会人员吴某等人,统一佩戴白手套、持木棍,以暴力、威胁、殴打、锁门、损毁物品等手段驱赶、殴打业主代表,拒不腾退房屋。2015年10月,该酒店停业后,艾某又参与到非法占有大楼活动中,纠集刘某等人,采用开车追打业主、撬门拆字、围堵大楼等手段驱离业主。田某磊还先后煽动员工,以法院执行拍卖酒店造成员工停发工资为由围堵法院、市政府,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田某磊为组织者,吴某、艾某、田某为骨干,张某钧、刘某等人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其间,该涉恶团伙不仅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还采取伪造虚假合同等手段,造成巨额收入被用于偿还他人债务的假象来逃避支付289名工人工资200余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外,该团伙为索要债务,安排人员非法吃住在债务人杨某家,限制杨某人身自由20天,涉嫌非法拘禁罪。该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公安机关50多次出警,政府成立工作组仍无法解决问题,使合法取得产权的业主感到人身威胁,心生恐惧,经济利益受损,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庭审程序,以田某磊为首的11人涉恶犯罪团伙依法被判处8年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并对田某磊作出处罚人民币37万元的罚金。此案的一审宣判,有力打击了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效维护了审判机关和法律的尊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净化社会空气、匡扶正义、为民除害、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 怡然 通讯员 朱景龙 张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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