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的通告,明确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优化后的缴费流程包括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完成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查询缴费记录,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需要《税收完税证明》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终端、税务机关委托的金融机构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此外,通告指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军人一次性补缴等特殊缴费业务的,需要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除特殊缴费业务外,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按照本通告缴费流程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通告所称医疗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
承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为进一步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简化缴费流程,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1、按年缴费。从2022年11月01日开始至12月25日一次性预交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2023年1月接续医保待遇。2023年度内任何月份均可缴纳全年费款。
2、按月缴费。2023年1月起,本年度内按顺序月份上缴费款。2023年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1月交至退休月份。
(备注:已正式办理社保退休手续的人员,持退休人员河北省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国有破产、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征缴科办理医保转退休手续。)
二、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之月起暂停医保待遇;在三个月内补缴欠费的,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欠费超过三个月的,补足欠费后执行6个月等待期制度。
三、缴费标准:
1、建立个人账户的年缴费金额为6143.46元,月缴费金额为511.96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
2、不建个人账户的年缴费金额为3839.66元,月缴费金额319.97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2023年7月份以后申报缴费的使用调整后的缴费基数。需变更缴费标准的,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到医保中心变更登记信息,过期将视为按原标准缴费。
四、缴费方式:
1、“河北税务”公众号。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纳--身份证号--验证码--查询—选择缴费险种—选择起止时间—确认缴费。
2、云闪付APP。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
3、税务窗口、自助终端缴费。到医保中心税务征收窗口、所属税务办税服务大厅缴费,支付方式为银行卡、支付宝、微信。
五、凭证打印:灵活就业人员使用线上渠道缴费后,需要打印缴费凭证的请于缴费成功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税务部门窗口开具或通过河北税务公众号“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请参保人员按时间要求及时办理缴费手续,以免因未按时缴费影响医保待遇。医保中心咨询电话:2135678,税务部门咨询电话:2076353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