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康复机构融资(养老机构 融资)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境外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国民待遇

针对养老机构融资问题,意见提出进一步支持措施。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民办养老机构,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对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境外资本在内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的养老机构接收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同等享受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将养老康复产品服务纳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招展范围,探索设立养老、康复展区。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的养老机构给予社保补贴

针对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方面,意见指出,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同时,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2019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鼓励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郭利琴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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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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