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据娄底市双峰县公安局通报:
2022年11月24日,双峰县三塘铺镇村民李某安、朱某驾驶车辆搭乘其儿子李某从外省返回双峰,11月26日凌晨,三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即被送医隔离治疗。回双期间,李某安、朱某不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先后到甘棠镇、青树坪镇、印塘乡多个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导致多人感染新冠病毒。
李某安、朱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于11月27日被双峰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主动报备行程信息,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对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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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双峰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如下:
李某安,男,54岁;朱某,女,52岁;李某,男,15岁,三人均系三塘铺镇相思村人,于11月23日23:00从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自驾返双,11月24日18:59到达三塘铺镇高速出口。11月26日8:52核酸检测均初筛阳性,经娄底市疾控中心复核,专家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7日,双峰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6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具体情况如下:
朱某良,男,57岁,甘棠镇红联村杨林组人;
邓某娥,女,54岁,甘棠镇红联村东风组人;
谭某春,女,63岁,甘棠镇红联村上风组人;
邓某某,女,48岁,甘棠镇红联村东风组人;
戴某国,女,52岁,甘棠镇红联村顺风组人;
肖某连,女,71岁,甘棠镇红联村顺风组人。
以上6人均系11月26日确诊的外省返乡人员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李某安、朱某、李某密接人员。11月24日至26日未出村。11月26日15:00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1月27日10:21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11月28日,双峰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病例。具体情况如下:
朱某初,男,67岁,甘棠镇红联村人;
孙某生,女,74岁,三塘铺镇相思村人。
以上2人均系11月26日确诊的外省返乡人员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李某安、朱某、李某密接人员。11月24日至27日未出村。11月27日17时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1月28日7:10,经市县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11月28日,双峰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4例新冠病毒阳性病例。具体情况如下:
邓某娥,女,63岁,甘棠镇红联村人;
郭某民,男,59岁,甘棠镇红联村人;
邓某良,男,57岁,三塘铺镇相思村人;
李某先,男,76岁,三塘铺镇相思村人。
以上4人均系11月26日确诊的外省返乡人员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李某安、朱某、李某密接人员。11月24日至26日未出村。11月26日晚上,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1月28日23:00,经市县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综合双峰公安、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