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6华发05”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股票代码:600325 债券简称:16华发05 债券代码:13583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6华发05”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6华发05”(债券代码:135834,债券简称:16华发05,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召集“16华发05”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1、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举行。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在其债券持有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2:00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8年3月13日(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5个交易日,以该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六)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人。 2、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公司债券数额不计入合计未偿还债券的数额: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 (2)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参会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资料与会议表决票(会议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一并在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前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等方式送至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5、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人:王玮 电话:021-61036972 传真:021-68826800 (2)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7楼 联系人:杨斌、胡蝶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 (二)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9:00起至2018年3月20日上午12:00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处(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四)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每一张“16华发05”(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有一票表决权。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特此通知。 附件一: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附件二:“16华发05”(债券代码135834)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魏亚夫、黄马城、张有文、谭伟、程因、陶巍、甘进、王政道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96,0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转增股本后)的2.82%,回购股份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0.02%,回购价格为4.5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18,313,116股减至2,117,917,11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118,313,116元减少为2,117,917,116元。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就“16 华发05”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提请“16华发05”债券持有人审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6华发05”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6华发05”提供额外担保。 附件二:表决票 “16华发05”(债券代码135834)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 债券持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16华发05”(债券代码135834)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16华发05”(债券代码135834)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元的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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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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