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8月19日讯 (记者胡琼之)8月1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我省相关部门正式下发《湖北省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确定2022年度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按照规定,武汉市职工医保缴纳标准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
根据相关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
武汉市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按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并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从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将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我市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根据规定,我市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具体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包括职工上年度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部分。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平均数即为本人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医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职工,还相应地设定了按照全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300%-60%来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根据《通知》,2022年度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简单来说,如果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或者等于4077元,那么缴费基数按照下限确定为4077元;
如果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在4077元和20385元之间,那么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收入来确定;
如果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高于或等于20385元,那么缴费基数按照上限确定为20385元。
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缴费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步调整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按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按规定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已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符合医保缴费年限规定的我市退休职工,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每月仍需缴纳7元大额医疗保险费。
据介绍,今年因全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延迟出台,目前,我市暂缓2022年7月起全市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此次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出台后,我市即将按新缴费标准恢复相关业务办理,调整时间按7月1日起执行,长江日报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编辑:余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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