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吉林省长春市
企业女职工,1971年5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参保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2021年5月退休。退休年龄50岁,计发月数195。
视同缴费年限:2年11个月=2.9年(保留1位小数)
实际缴费年限:25年11月=25.92年(保留2位小数)
全部缴费年限:28年10个月=28.83年(保留2位小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70823.87元
退休当年(2021)省养老金计发基数:6337.33元
退休当年所在市县(长春市)养老金计发基数:7297.75元
平均缴费指数:0.62
养老金计算:
1.基础养老金
=(7297.75+6337.33*0.62)/2*28.83*1%=1618.36
2.基础养老金增发:
(1)累计缴费年限第21-25年部分增发:
5613.45*5*0.15%=42.1
(2)累计缴费年限第26-30年部分增发:
5613.45*3.83*0.2%=43
增发合计:85.1元
3.个人账户养老金=70823.87/195=363.2
4.过渡性养老金=6337.33*0.62*2.9*1.4%
=159.52
基本养老金合计
=1618.36+85.1+363.2+159.52
=2226.18元
吉林省的养老金计算方法您学会了吗?
相关推荐
文章来源:
Linn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84272385@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