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现就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注: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及未来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所带来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变动导致净利润确认、计量方式发生变化则相应调整2019-2021年的基数。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补充说明
设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量:
1、公司2019年净利润为9.56亿元,2020年净利润为7.05亿元,2021年按业绩预计公告净利润为25亿元~30亿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13.87亿元~15.54亿元。公司2021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进口煤受限供应量减小,焦炭行业产能置换和技改升级,2021年煤焦市场高位运行,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实现了大幅度增长。而这种煤炭市场持续的价格上涨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影响,譬如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17.97亿元,2019年和2020年业绩就出现了较大下跌,如果单独以2021年业绩作为考核基数,不能代表公司多年业绩的平均水平,也不能代表公司业绩的趋势水平。
2、公司参考市场案例,以近三年业绩平均值为基数作为业绩考核的上市公司有:
(1)联科科技(001207)以2018-2020三年平均净利润值作为基数;
(2)创元科技(000551)以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
(3)苏盐井神(603299)以2019年-2021年度平均利润总额为基数。
选取近三年利润平均值为业绩指标能够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于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相关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3、以同行业公司为例
(1)陕西黑猫(601015)2019年净利润为0.29亿元,2020年净利润为2.78亿元,2021年按业绩预计公告净利润为15.00亿元~16.00亿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6.02亿元~6.36亿元;
(2)山西焦化(600740)2019年净利润为4.74亿元,2020年净利润为10.97亿元,2021年按业绩预计公告净利润为12.22亿元~12.84亿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9.31亿元~9.52亿元;
(3)冀中能源(000937)2019年净利润为7.83亿元,2020年净利润为7.86亿元,2021年按业绩预计公告净利润为26.80亿元~30.70亿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14.16亿元~15.46亿元。
2021年煤焦行业整体业绩相较以往年度都较为突出。公司取最近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远高于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净利润数值,在此基础上,业绩增长5%和10%已经远远超过了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业绩水平。
数据来源:wind数据
从煤炭市场价格趋势可以看出,由于市场变动,主焦煤和动力煤国内市场价格2021年三季度冲到比较高的水平,2021年四季度,国家对煤炭价格进行强有力的调控,使得煤价出现了大幅的调整,进而影响了煤炭行业相关公司的利润。从长期趋势来看,未来随着双碳经济以及环保的要求,煤炭和焦炭整体的价格和环保支出都会有所变动,成本可能会有所上升,价格可能会有波动,所以对公司的利润影响也有不确定性。
综上,2022年、2023年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为以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5%、10%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近几年的业绩情况、行业市场价格趋势及预期市场环境的基础上,兼顾公司业绩持续、稳健增长与更好地激发激励对象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做出,具有科学合理性和激励效果。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