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吕益民总裁(中国融资租赁总经理高峰论坛)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

(1)向关联人采购燃料不超过370,000万元;

(2)接受关联人工程劳务及设备材料不超过16,500万元;

(3)接受关联人提供运输业务不超过40,000万元;

(4)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不超过4,600 万元;

(5)接受关联人提供金融业务,其中存放资金日存款余额不超过180,000万元、贷款余额不超过90,000万元、票据等业务不超过30,000万元、保理业务不超过30,0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支出不超过6,200万元;

(6)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2,500万元;

(7)向关联人销售电力不超过180,000万元;

(8)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5,500 万元;

(9)向关联人销售热力不超过6,000 万元。

2.关联人名称

(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

(2)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3)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预计总金额

2021年预计发生961,300.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769,800.00万元,关联销售191,500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除关联董事刘文彦、师李军、常春回避表决,剩余表决票数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胡俞越、吕益民、余春宏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457,061.7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83,289.98万元,关联销售173,771.71万元。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的差异:

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0年度 实际采购燃料比预计减少24.15%,主要是采购燃料价格较预计降低所致。

2.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0年度 接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的脱硫、除 湿、电袋除尘、烟道改造等业务比预计减少19.38%,主要是 本年工程业务减少。

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0年度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运输 业务比预计减少30.50%。主要是本年度与山西同泽宇物流有限公司的燃煤运输业务较预计减少。

4.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0年度 接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的物业服 务比预计减少29.37%,主要是本期物业管理业务比预计减少 所致。

5.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0年度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融资 租赁业务利息支出比预计减少46.89%,主要是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减少所致。

6.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0年度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比预计减少36.74%,主要是本期相关技术服务业务减少。

7.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销售电力比预计 减少14.40%,托管服务费减少8.69%,主要是中铝新材料售电量较预计降低。

8.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0年提供劳务比预计减少16.82%,主要是本期工程公司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工程劳务业务减少。

9.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提供劳务比预计减少4.03%,主要是本期工程公司向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程劳务减少。

10.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0年销 售热力比预计减少23.11%,主要是本期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热力减少。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性质:工业企业

主要产品及服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等。

法定代表人:崔建军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3,464.16万元

总资产:3,694亿元,净资产844亿元(2019年末数据)。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4亿元,利润总额24亿元,净利润45,26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业务性质:工业企业

主营范围:铝矿产品、石灰石产品生产及销售、热电联产、碳素产品及其他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郭威立

注册地址:山西省河津市

注册资本:427,960.06万元

总资产:1,241,279.33 万元,净资产:242,075.84 万元。

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8,767.50万元,净利润-42,020.9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4.02%)

3.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性质:工业企业

主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热、灰综合利用等

法定代表人:闫英辉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 540 号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总资产:158,767.88 万元,净资产63,525.64 万元。

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225.65万元,净利润5,802.55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0%)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的资信、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良好,从历年来本公司与其业务往来结果看,以上关联方均能够遵守签署的合同、协议的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并及时向上市公司支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采购燃料

公司所属发电公司组织生产时,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燃料,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二)接受工程劳务及设备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委托运行、脱硫、除湿、电袋除尘、烟道改造、石灰石等业务,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在签订的合同范围内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接受运输业务

公司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山西轩岗六亩地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和创慧公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同泽宇物流有限公司等参照市场价格,开展运输业务。

(四)接受物业服务

公司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电华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宏瑞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签订合同,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办公楼、厂区等物业服务。

(五)接受金融业务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票据业务等。

公司通过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资金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资金存放财务公司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公司接受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双方采取售后回租或直租的方式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费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六)接受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 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七)销售电力及热力

本公司与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2×300MW 发电机组委托管理合同》(以下简称中铝新材料公司),受托经营中铝新材料公司2台发电机组的生产运行,中铝新材料公司包销2台发电机组的所有电力产品。

本公司子公司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山西漳电同达热电有限公司、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等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大同煤矿集团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电力,签订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本公司子公司山西漳电同达热电有限公司、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等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销售热力,价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复价格、合同价格执行。

(八)提供劳务

本公司与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新材料公司”)签订《2×300MW 发电机组委托管理合同》,受托经营中铝新材料公司2台发电机组的生产运行,本公司按照售电量收取管理服务费。

本公司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运行服务、检修维护等劳务,双方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协议执行。

本公司向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程劳务服务,双方按市场价格签订工程劳务服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供应单位均签定合同、协议,并根据市场行情适时签定补充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一是是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是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长协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协议,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售电量。

(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

(三)在接受工程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充分利用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发展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通过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通过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将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标的明确,价格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实现有利于经营、发展和稳定工作,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七、备查文件

1.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30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按方法2进行处理,相应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租赁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3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发电”),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资金,防范财务风险,同华发电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原平支行申请办理开立国内信用证15000万元,期限1年(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裕;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发电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不含危险品);电力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5%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同华发电与中国工商银行原平支行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原平支行;

2.债务人: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全部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6.担保金额:135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同华发电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同华发电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同华发电二股东--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股份提供反担保。

4.在担保期内,同华发电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5.同华发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2021年全年预计电量销售收入15.6亿元、计划融资13亿,资金收入共28.6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44424.22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21220.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5.82%。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32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为满足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预防流动性风险,向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自营贷款12,1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执行财务公司规定。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刘文彦先生、师李军先生、常春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本次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

法定代表人:梁宇宁

注册资本:32,111.1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云冈区恒安新区平德路鹏程广场6-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42646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80%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9.43%,是公司控股股东。

以上各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担保金额: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1亿元。

具体担保协议将根据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具体安排,由公司予以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临汾热电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临汾热电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临汾热电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股份提供反担保。

4.在担保期内,临汾热电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5.临汾热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2021年全年预计电量销售收入73197万元、热费收入13877万元;2022年预计电量销售收入74000万元、热费收入13900万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关联担保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3、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4、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八、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34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营业范围为: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

1.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在加快大容量、高参数火电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大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比重。全年公司完成发电量3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88%。

2.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售热业务集中于山西地区,主要供热对象为公司所属各电厂所在地区的重点企业及居民。全年公司完成供热量3447.97万吉焦,增幅7.6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生产方面:发电量完成3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88%,供热量完成3447.97万吉焦,同比增加7.63%。供电煤耗完成323.92克/千瓦时,同比降低 1.08 克/千瓦时。

(2)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按照“六新”高质量发展要求,公司抢抓 “风光火储多种能源+智慧管控”的智慧能源一体化和山西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机遇,科学谋划“十四五”,加快打造大同、长治、晋南三大绿色电力外送基地,塔山三期等5个项目已列入山西省2020年重点项目名单。2020年投产容量为179MW,分别为闻喜风电二三期99MW风电项目、东营耀光40MWp光伏项目、芮城20MWp光伏项目,平顺二期20MWp光伏项目。

(3)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污染物动态达标,实施重点环保项目改造,持续抓好碳资产管理。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按照“由灰变黄、由黄变绿、由绿变美”灰场综合治理思路,完成了塔山发电公司生态修复样板工程,同达热电、临汾热电、漳泽发电灰场综合治理全面启动,以高标准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4)绿色能源发展方面: 公司绿色能源发展重点围绕山西省区域优势,发展大规模的光伏项目,开发高效益陆上风电项目,进一步增加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装机容量,提升新能源项目的盈利能力。做大、做强、做优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产业,积极尝试新能源发展新模式,试点“新能源+储能”建设,提高新能源并网能力,缓解弃光、弃风等问题;试点“新能源+火电+储能”建设,进一步提升调峰调频能力,实现清洁能源与传统能源的优势互补,实现发供电效益最大化。年底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78.1万千瓦。

(5)管理创新方面: 2020年公司共申请了7项专利,授权专利1项;共发表科技论文70篇。共承担了2项山西省科技厅重大课题,分别是:新能源公司的“风力发电机组大数据系统及应用服务平台研发”科技项目和塔山发电公司的“火电机组全过程节能智能监控技术及工程示范”重大专项课题。荣获2019—2020年度“山西省五小竞赛优胜单位”荣誉称号。“锅炉炉底水封槽密封改造”和“回转式空预器间隙密封结构”创新成果获山西省五小竞赛优秀成果二等奖; “世界首台套大型喷射式热泵(增汽机)在王坪发电公司210MW空冷机组供热改造上的应用”和 “3#、5#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创新成果获山西省五小竞赛优秀成果三等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复核后,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评估如下: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9户,详见第十二节第九项“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2户。详见第十二节第八项“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27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709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忻涛董事、史晓文董事因公务不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师李军董事、赵文阳董事参会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030,437.94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927,440.96元。2020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76,017,932.45元,加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6,658,315.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刘文彦先生、师李军先生、常春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标的明确,价格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实现有利于经营、发展和稳定工作,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1年度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昆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晋中银行、广发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等办理2021-2022年度的授信及融资综合事项,授信额度451亿元。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4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向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75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以上委托贷款期限1年,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公司融资利率。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1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任费用为人民币 156 万元,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工作费用16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国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晓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个人简历附后。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5月20日(周四)上午9:00在公司15楼1517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题: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6.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7.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10.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以上第2、3、4、6、7、9、13、14、15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王晓华先生简历

王晓华,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山西阳泉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

1991.12 同煤公路处征费所会计

2006.10 塔山发电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副科级)

2012.10 塔山发电公司副总会计师(正科级)

2013.06 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分公司代财务总监

2015.09 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分公司财务总监

2019.03 漳泽电力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主任

2020.12 晋控电力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主任

王晓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33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7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15楼1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5: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提案6: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8: 关于续聘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9: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1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无特别强调事项。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1406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邮编:030006)

传真号码:0351-778589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785895、7785893

联系人:赵开 郝少伟

公司传真:0351—7785894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

邮政编码:030006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27)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7

2.投票简称:“晋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0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28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709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针对2020年内控自我评估评价结果,对从中发现的风险及一般内控缺陷进行了整改完善,对业务流程图和风险控制矩阵图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同时结合内部控制目标,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和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检验和评估现有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了原有内控制度及内控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的管理状况。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监事白秀兵先生、曹贤庆先生回避了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标的明确,价格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实现有利于经营、发展和稳定工作,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任费用为人民币 156 万元,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工作费用16万元。

以上第1、2、4、5、7、9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35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文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78,385,346.98元,比年初数增加31.67%,其主要原因是:预付的燃料款、材料款、运营服务费等增加。

(2)固定资产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5,726,216,626.40元,比年初数减少45.30%,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3)应交税费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65,436,839.26元,比年初数减少47.72%,其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少。

(4)应付股利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92,790.25 元,比年初数减少98.79%,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塔山发电公司支付少数股东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应付股利。

(5)长期应付款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48,116,383.22元,比年初数减少99.41%,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将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款确认为租赁负债。

2、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27,999,898.87元,比上年数减少50.91%。其主要原因是:参股公司净利减少。

(2)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11,115,278.00元,比上年数增加379.9%。其主要原因是:双细则考核及滞纳金较上年增加。

(3)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9,788,653.91元,比上年数减少47.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盈利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2,084,289,290.56元,比上年数增加48.98%。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的燃料款等增加。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524,973,460.23元。比上年数减少38.59%,其主要原因是:山阴吴马营100MW风电场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减少。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1,041,006,844.48元。比上年数增加61.36%,其主要原因是:收到融资租赁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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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L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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