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净值人群的迅速增长,人们对财富传承的需求日渐迫切,高净值客户对全球资产配置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尽管《民法典》首次从立法层面明确了遗嘱信托法律关系,中国境内家族信托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但纵观全局,高净值人群仍会权衡利弊,选择更为适合的信托设立地。
1 海外信托,高净值人群的财富避风港
在资产国际化的背景下,市场的不稳定、股市震荡加剧以及全球经济增长不确定性骤增,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试图借助海外信托来规避风险。
海外信托的优势
近年来,海外信托的投资需求也随着受众的增多而渐显,许多的高净值人群开始考虑移民、子女留学、境外投资、购置房产等问题,海外信托也是因为其多元化的功能逐渐被发现。除了信托基本的投资理财、代际传承等功能之外,海外信托还具有以下四大优势:
01 资产隔离
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是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仅有全权信托的信托财产才是完全独立的。由于在中国信托法下无全权信托的概念,且中国境内信托天生具有可撤销属性,因此,只有设立不可撤销的海外信托才能够实现不同财产之间的风险隔离。
高度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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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中国境内信托需要通过信托公示才可生效,大部分离岸司法辖区内信托无需登记注册,以至于许多海外信托外界无从知晓,甚至对受益人都不完全披露。因此,非信托参与人很难了解海外信托的具体设立情况,使得信托财产和信托受益人都能得到更强的保密。
03 税务筹划
由于中国境内信托并不是所有信托财产都能免于缴税,且境内信托的收益会被征收所得税,因此设立海外信托可以实现更灵活的税务筹划。海外信托设立地点的选择更灵活,能够充分利用各个国家不同的税收制度,通过税务规划,实现信托财产及收益少交、免交税费或者税务递延。
规避外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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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中国境内严格的外汇管控,海外信托受离岸司法辖区监管,可以通过在外汇管制宽松地区设立海外信托配置海外资产,规避外汇管制。
2 香港信托,高净值人群的财富首选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和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以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高效开放的金融市场、极具竞争力的商业环境更受到高净值人群的青睐。
聚焦中国机会,香港作为境外投资市场的窗口,受关注程度明显提升。 与2017年相比,2019年中国香港作为境外投资目的地的提及率从53%提升至71%,上升了18个百分点,成为过去两年境外资金的主要聚集地。
除此之外,疫情的舒缓与国安法的实行,都可以对于香港作为国家经济层面的对外窗口的角色,发挥正面的作用。而香港的诸多优势,也会让它继续成为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首选之地。
香港信托VS 国内信托
01 产品特点
香港信托
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 法律约束 行为。
国内信托
更多的是代指一种 产品或投资理财 方式。
02 发展历史
香港信托
承袭英国信托法,有过百年的信托法历史,拥有与信托相匹配的完善法律体系。
国内信托
是由《中国信托法》在2001年10月1日施行开始的,距今尽有19年历史,缺乏健全的法律保护框架。
03 产品功能
香港信托
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财富隔离与传承。以明示私人信托为主,法定信托和慈善信托为辅。所以香港信托可以很好地做到资本隔离,不仅可以有效防止资产被吞噬,还能为后代精心打理,完成家业传承,达至基业长青的愿景。
国内信托
早期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以营业信托为主,民事信托和慈善信托为辅。营业信托的本质是投资理财产品,而民事信托的本质是财产管理,但在缺乏健全法律框架保护的环境下,信托容易引起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04 财产隔离和安全
香港信托
是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且每份文件都需要律师的认证,资产名义法定所有权归受托人,资产受益所有权归受益人所有。此外,基于香港的信托法律,信托公司收取的所有资产都必须分开保存及公开记帐,以确保做到彻底的资产隔离。这不仅可有效地控制受益人的挥霍行为,同时也能不让财富遭到债主、恶意索偿人以及离婚等风险的影响。
国内信托
因为国内与英美法系不同,导致信托资产不具有双重所有权。所以如果要实行财富隔离,委托人在国内往往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成本去建设更复杂的信托架构,从而达成目标。
05 隐私保护
香港信托
香港信托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契约内容、条款及财产都是严格保密的,且绝不对外公开,极大程度的保障了客户的私隐。
国内信托
现时所有在国内成立的民事信托都需要给中国信托业登记协会安排报备,需要通过信托公示才可以生效。这样的信托隐私荡然无存,完全起不到隐私保护的作用。
香港信托的优势
01 拥有百年的悠久历史
香港信托已有逾百年历史。综观香港150多家信托公司,公司背景均属于国际大银行、保险公司及金融服务集团等,至今无任何信托公司倒闭及破产的案例。
02 香港尽享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
作为亚洲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也是国际理财中心
资讯发达,全球视野,金融产品多元化
拥有完善的银行系统,没有外汇管理制度,资金流动自由
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
03 法律制度完善
完善及历史悠久的信托法律:香港信托法例成立于1903年,至今超过100年历史
委托人在香港成立信托后,不论任何国籍,其资产仅受香港法律保护监管,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香港的信托无需进行登记,更有效保护委托人的隐私权
《香港私隐条例》可保障客户的个人资料安全,而无需向任何国家或机构透露
04 完善的监管架构
香港持信托牌照的公司直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监管
香港信托机构属于交叉金融行业,受到多方机构同时监管
05 可获香港永久信托账户
根据2013年香港信托法律(修订)条例,创立人成功开设信托账户后,其信托账户可永久使用。因此,香港信托可无限期延续保障资产的期限,能有效规划多代资产继承。在大部分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普遍均未能无限期延续信托,例如,马来西亚-80年;新加坡-100年;英国-125年。
综上所述,香港信托无论是在规范性、安全性、灵活性、隐私性等方面都具备了突出优势。那么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在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都更加倾向于选择香港信托了。
本文源自港险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