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022号法律《信托法》
已于12月1日起生效
问
信托是甚么?有甚么用啊?
答
信托是被广泛采纳的财产管理工具,《信托法》订定了澳门特区的信托制度,对信托的概念、设立、信托财产、受托人的条件和义务,以及受益人的保障等订定了规范,使社会大众可透过金融机构以信托形式管理财产,金融机构亦可透过信托形式设立投资基金及理财产品,为客户实现财产保值、增值及传承。
问
如何用“信托”管理财产啊?
答
委托人须透过订定合同或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移转予受托人,由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并按委托人约定意愿向受益人给付信托利益。
受益人根据信托设立文件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并可要求受托人提供信托管理的相关资讯。
问
“受托人”是哪些?
答
按法律规定,只有7种实体可以成为“受托人”,分别为:
- 信用机构
- 金融公司
- 财产管理公司
-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保险公司
- 退休基金管理公司
- 按特别法获许可从事信托活动的其他实体
《信托法》的出台是澳门法律制度上的突破,为财富管理业务补充了有利长远发展的法律基础,推动澳门金融机构开发具竞争力的理财产品,同时可吸引更多境外客户,尤其高端客户在澳门进行财产管理,对发展现代金融产业,促进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至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具积极作用。
为让监管人员清晰法律规定,澳门金融管理局日前便为员工举办了专场讲解。后续,金管局将与专业培训机构及法律行业协会举办有关《信托法》的培训活动,让业界充份掌握法规内容,促进信托类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
新闻资料及图片来源: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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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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