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分为档案核验、线上审批两个环节。
档案核验
进行档案核验时,企业办事人员需通过西安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选择“档案核验申请”模块,提交相关资料。
对于已在线下办理退休预审的人员,企业办事人员需上传已通过预审的《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西安市人社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线反馈核验结果;
对于尚未办理退休预审的人员,提交档案核验申请后需通过“退休预报”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之后再到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办理职工人事档案核验业务,西安市人社局现场反馈核验结果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
线上审批
通过档案核验后,企业办事人员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选择“退休审批申请”模块,提交职工的退休资格审批申请。
西安人社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批。
退休审批
1、职工1993年之前参加工作或存在视同缴费年限
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之前,单位在网上办理退休申报,然后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在人社局审批退休。
2、职工1993年之后参加工作(无视同缴费年限)
目前无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企业招录的合同制职工)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履行退休审批手续,
在职工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由参保单位或代理养老保险业务机构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
因此由经办人员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劳动合同(最近一份)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退休预报审核表前往线下大厅审核。
关于预报退休程序
一、企业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并填写《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审核明细表》《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其中,提前退休的职工需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二、人社局对单位申报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简历、退休前岗位、退休类别、提高待遇种类、特殊工种种类、从事时间、高级职称、退休时间等)进行审核。
1.西安市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证件:《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1份;《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审核明细表》2份;退休职工本人档案及劳动合同;
2.具有省级及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应提供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应提供高级职称评审、审批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
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注意事项
单位对本年度度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预审通过后,
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名称及从事时间在单位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监督。
公示前,应提前告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公示期间,企业需将公示现场取证(拍照)留存。公示后出具公示报告,报告应由单位劳资部门、纪检部门及工会组织共同确认。
(预报审核通过后,职工在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和正常退休年龄之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选定一个满周岁的年龄申请退休。)
注意: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预报
待遇计算
1、单位将职工养老缴纳至职工退休当月,于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且当年社平工资公布后,每月25号至次月10号携带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社保卡复印件(注明社保卡开户行、大额行号)在养老经办中心大厅审核并计算退休待遇。
备注:
1.办理退休手续前请先领取社保卡并在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社保卡领取方式:拨打1233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西安人社通”APP、“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招商银行APP及“一码通”微信小程序)。
2.如有独生子女补助金,请在职工收到退休工资且到达独生子女补助金执行时间后,将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送至柜台。(独生子女父母达到女55周岁,男60周岁方可享受)
3.办理完退休手续,职工收到退休工资后,可在养老网上服务平台中打印退休待遇核定表(登录单位养老网上服务平台,证明打印--业务报表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