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升级后,操作规范有新的要求:
1、有关新参保
在陕西省,若新参保(首次在陕西省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的男、女年龄达到50、40岁的,参保单位需要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审核业务。
2、有关补缴
涉及在职员工补缴以往养老保险月份的,若累计补费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免审,其他都需要进行审核。
3、有关税务征集计划撤销
网报可发起推送至税务的征集计划的撤销申请操作,对于已经申请的撤销,请在缴费信息查询—税务共享数据状态查询功能中进行查询其状态,税务已同意撤销后,由经办人自行撤销征集计划与缴费核定。
(内容来自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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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L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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