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住& quot窗口期& quot2023年的NFT站台?

香港立法会于2022年12月7日通过《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修订条例》)。这一重磅法案的通过,有望在未来短时间内加强香港反洗钱和恐怖分子集资体系建设。

就《修订条例》的实际执行而言,该法案将于2023年第二季度分阶段生效。让受监管的行业有足够的时间接受新的要求。具体来说,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商的注册制度将于2023年4月1日生效,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许可制度和其他与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集资有关的修正案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有谣言说"NFT许可证条例于2003年6月颁布"而其他类似的消息也由此而来。那么,NFT在港的发牌条件是什么?撒';姐;s团队今天就来和大家深入聊一聊这个问题。NFT的

如何治理香港?

Let';我们先给出一个简单直接的结论:目前香港还没有针对NFT出台专门的监管标准,NFT能否纳入证监会现有的监管体系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和实践。好吧,既然还没有特别的规范。想在香港经营NFT平台的人,一定要从了解香港虚拟资产监管的思路入手,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

香港';美国目前对NFT的监管思想和态度实际上是指美国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共和党)和克里斯汀吉利布兰德(民主党)提出的《负责任金融创新法案》法案(第4356条——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简称RFIA)。RFIA法案将虚拟资产分为两类金融证券化"(证券)和"非金融证券化"(商品)。金融证券化的虚拟资产由美国证监会(SEC)会同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管理。非金融虚拟资产由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管辖。

根据RFIA提供的监管思路,香港也做出了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选择:香港承认金融NFT的存在。,NFT宏观上分为两部分:金融证券NFT和非金融证券NFT(纯数字艺术)(详细的分类标准尚未出台)。香港证监会只监管金融证券的NFT,而对于非金融证券的NFT,其活动不在证监会的监管范围内。

至于这两类NFT的界限,香港证监会指出,如果一个NFT在证券或集合投资项下构成类似权益的结构,则定义为金融NFT,因此需要发牌照。另外也可以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来判断:证券的定义是"任何团体(无论是否为法人)或政府或市政当局发行的股份、股票、债券、债券、基金、债券或票据",这听起来有点太笼统了。集合投资权益也归于证券。根据这一定义,集合投资计划被定义为包含四个要素:"它必须涉及财产的安排;"参与者对所涉财产的管理没有日常控制权;物业整体由经营有关安排的人士或其代表管理。,或者将参与者的出资和支付给他们的利润或利益汇集在一起;有关安排的目的或功能是使参与者能够分享或收取因收购或管理上述财产而产生的利润、收益或其他回报。"满足以上条件。将被定义为许可证监管的金融NFT。

明年NFT平台如何在港合规运营?

在引入《修订条例》后,一些客户认为香港将在2023年引入特殊的NFT监管标准。撒';姐;s团队认为这种可能性较小。正如我们在文章中经常提到的,香港政府一直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在最前沿做着最保守的事情"在治理方面。因此,在NFT监管方面,港府很可能会在2023年展开一系列公众咨询。只有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才会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这个周期一般会以年来计算,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所以,《修订条例》生效后,我们推荐想在香港实际操作NFT平台的个人或法人团队。首先,需要仔细审查其经营的NFT是否构成上述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证券期货产品。如果是纯数字艺术品交易平台,原则上不需要持有香港证监会授予的牌照。

第二步,检查是否属于《修订条例》中指定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

虚拟资产服务

根据《修订条例》,虚拟资产服务是指以下两个标准:

1。

(1)买卖虚拟资产的要约往往是以一定的方式作出或者接受的,并且这种要约作出或者接受的方式形成了绑定交易或者导致了绑定交易;或者

(2)人们经常为了协商或完成虚拟资产的销售而相互介绍或识别,或者经常以合理的期望相互介绍或识别,以某种方式协商或完成虚拟资产的销售,并以那种方式协商或完成这种销售。,形成绑定交易,或者导致绑定交易;和

2。在这项服务中,客户';是钱还是顾客';的虚拟资产直接或间接归提供该服务的人所有。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至于虚拟服务商的标准,就是:

1。符合以下规范的人。,应当认定为提供虚拟资产服务:(一)本人从事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或(2)该人为了、代表或通过与经营虚拟资产服务业务的另一人的安排,履行与提供虚拟资产服务有关的任何受管制职能;

2。任何人在为、代表或通过与许可提供方的协议提供虚拟资产服务方面履行任何受监管的职能,应被视为代表许可提供方提供虚拟资产服务;

3。如果公司被授予根据第53ZRK节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许可,则该公司应被视为已被授予虚拟资产服务的许可;和

4。根据第53ZRL条,任何个人,,如果许可被授予代表被许可的提供者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则该提供者应被视为被许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

当然,《修订条例》关于虚拟资产服务商的规定是非常详细和复杂的。详见《修订条例》A834-A850具体条款。在企业自查是否构成虚拟资产服务商的过程中,我们建议直接聘请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最大限度降低误判风险。

最后如果对自身风险判断不准确,也可以用一个笨但有效的方法:直接向香港证监会递交牌照。在申请过程中,香港证监会将对平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范围进行专业细致的判断。最后,给出了需要/不需要许可的明确结论。当然,这种方式也有弊端。首先,我们向证监会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甚至刑事法律风险;其次,这种方法耗时较长。几乎需要走完申请牌照的全过程,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出结论。

写在最后

站在22年末23年初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上,撒妹';s团队认为,总的来说,香港政府拥抱虚拟经济的基本态度不会有大的改变。甚至明年出台一些对虚拟资产平台更大力度、更优惠的政策也不是不可能,比如取消"专业投资者"。但对于NFT平台来说,短时间内很难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性文件,但在此期间及早布局也未尝不是一件坏事。。撒姐认为,目前还是要抓住政策窗口期,尽早发牌更有利于赴港NFT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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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理财天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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