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入职后,公司不给你交社保、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保(不按照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以成都为例,比如你每个月的工资是7000,但是公司只按照成都最低基数4071来缴纳社保,这种就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就算你入职时自己答应了、签了字按最低基数缴纳也是无效的。因为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公司与员工之间可以商量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划重点,试用期也不行。
那公司不给你交社保、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保要怎么处理呢?是要去劳动仲裁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的问题,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仲裁院是不受理的,就不要去仲裁浪费时间了。
社保缴纳的问题,直接找社保局。当公司出现不交或者少交的情况,你可以直接带上证据资料(证据内容见下文)去社保局稽查科举报,以公司注册地所属区为准,注册地属于哪个区就去找哪个区的社保局。
成都地区举报所需的证据材料有(不同地区以社保局规定为准):
1、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打印银行工资流水(原件复印件均可)。
提交后,工作人员会现场检查一下资料是否有问题。没问题的话,工作人员就会把资料复印件收下表示受理,你现场填个表格给她,接下来社保局就会联系公司要求公司补缴,同时加收公司未按时缴纳的滞纳金。法条可以参看《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公司在社保局工作人员发出限期补缴通知后依然不补缴的,那还会对公司进行行政罚款。法条可以参看《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这个补缴时效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尤其是疫情期间,可能会有一些拖延。
我当时发起举报后,大概是半个月左右有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进度,第二天公司就联系我确认补缴金额等事宜,大概又过了半个多月,社保局电话通知了补缴现场处理时间。
注意,社保补缴是公司补一部分,你个人也要补一部分的,不过都要从公司账户扣除。你如果放心可以直接转账给公司对公账户让公司代处理,不放心也可以一同去现场,在扣费时再转给公司,看着他缴纳。窗口交款非常快,几秒就完成扣款了,交完第二天你就可以从社保系统查到缴纳记录。
我从举报到补缴成功大概是四十天,只提交资料去了一趟社保局,补缴当天本是可以不去的,但因为我不放心所以还是跑了一趟。中间的时间自己该干什么干什么,有进度的话社保局会电话通知。虽然从举报到补缴结束略微有点耗时,但我觉得能解决问题还是可以接受的。
并且举报社保是可以跟劳动仲裁同时进行的,如果你跟公司有纠纷发起了劳动仲裁,而公司在社保问题上也存在违法行为,那你等待开庭的时候就可以去把社保举报了,同步进行,更省时间。
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证据材料不齐,你的举报也有可能不能受理。那可以直接问工作人员缺哪些证据,如何操作才能受理。比如如果是劳动关系无法认定、月薪金额无法确定等情况,工作人员可能要你提供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才能继续操作。这就是我前面文章里说的,劳动仲裁以后拿到的裁决书,也是你举报社保公积金的重要凭证,它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月薪标准等。这种情况,你就可以等仲裁完结以后拿到裁决书再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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