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境外虚拟货币违法吗

唐某某通过网络向瘾君子贩卖毒品大麻,异地“埋包”(毒贩将毒品埋放地点告知购毒人员让其自取),用虚拟币交易,以为可以“无迹可寻”,结果还是败露。

以案释法丨藏在“虚拟货币”交易下的毒品黑幕


暗网交易,异地“埋包”


唐某某是一名贩卖毒品前科人员,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多次处罚。2021年10月,刑满释放后的唐某某不仅没有改过自新,反而重操旧业,做起了贩毒生意。

以案释法丨藏在“虚拟货币”交易下的毒品黑幕

“钱打到虚拟币账户,东西放在安全的地方,我会把定位和具体位置截图发你,是黑色塑料袋。”唐某某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与中介人员“极乐”“坦克”预谋贩卖大麻。由中介人员在网络上寻找毒品买家,唐某某通过线下“埋包”,以零接触方式多次将其种植的大麻放置在指定地点。收买人员通过虚拟币交易平台,向中介人员支付虚拟货币后,到指定地点收取毒品。交易完成后,中介人员扣除一定比例的中介费,通过虚拟币账户将毒资交付给唐某某。


贩毒后洗钱,罪上加罪


2022年2月,唐某某结识了吴某某后,分4次出售给吴某某大麻总计4420克,非法获利人民币约19万元;吴某某通过同样方式将从唐某某等人处购买的大麻向李某等人贩卖15次共计9620克,非法获利人民币约41万元。

以案释法丨藏在“虚拟货币”交易下的毒品黑幕

贩卖毒品后,为掩饰、隐瞒其毒品犯罪所得,唐某某使用其妹唐小红(化名)身份注册的虚拟币账户收款,通过虚拟币进行比特币投资后再提款至唐小红实名注册的微信及支付宝账户,进行“自洗钱”。其先后总共将收取的12770个泰达币换购成比特币进行投资洗钱,卖出后提现人民币86315.92元。


无迹可寻? 难逃法网!


2022年2月11日,李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审查逮捕。为了深挖彻查,严厉打击犯罪,承办检察官鼓励李某检举上线、争取立功,并积极为其立功提供条件,将李某检举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保护其身份,对其检举揭发内容加大侦查力度。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成功查获了唐某某和吴某某。

以案释法丨藏在“虚拟货币”交易下的毒品黑幕

2022年10月21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唐某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吴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向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常州经开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近年来,涉网络毒品犯罪手段多样,虚拟币被用于毒品支付交易隐蔽性强,查证难度大。本案中,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不仅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贩卖毒品犯罪,还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彻查上下游犯罪,实现全链条打击,使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

承办该案的常州经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江玉麟提醒:网络无法让犯罪行为真正“隐形”,毒品是国家严令禁止的,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是否牟利,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对贩卖毒品抱有侥幸心理,请正当营生,过健康生活!


文字:姜海燕、杨艳娜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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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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