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的防范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吴雨)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18日联合发布公告,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曾多次发文,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公告还提示消费者,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作者:吴雨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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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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