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虚拟货币如何维权

网游停服遭投诉 账号充值处理引争议

2022年的前三个月,手机网络游戏《云裳羽衣》的玩家经历了过山车般的体验——1月在游戏内举办活动吸引玩家“氪金”,2月突然宣布即将停服,最新的进展是:3月30日,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推动下,《云裳羽衣》宣布中止停服流程,将继续提供游戏服务。停服后游戏账号和消费会被如何处理?根据此前的停服补偿方案,玩家在游戏内的消费只能兑换其他三款游戏的道具礼包,且停服后所有账号数据都会被删除。对此,大量玩家留言表达不满,呼吁“虚拟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有专家对南都记者表示,民法典中虽然有关于虚拟财产的一般性规定,但是缺乏具体可操作以及评估的标准,导致用户难以维权,建议出台专门法律。

投诉

被多名玩家投诉

《云裳羽衣》宣布中止停服流程

南都记者了解到,《云裳羽衣》是成都西山居世游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收集类换装游戏,中国大陆地区的运营由腾讯代理。去年年末,官方宣布从2022年开始长期推出珍贵套装返场复刻活动——在很多玩家看来,这是在释放长期运营的信号。该活动吸引了大量玩家“氪金”,有多个玩家留言称自己在游戏中共充值了上千元甚至上万元人民币。

然而,2月20日,《云裳羽衣》官方微博突然宣布,腾讯即将终止《云裳羽衣》手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运营,即四日后停止游戏充值和新用户注册,两个月后停止游戏运营,关闭游戏官网、服务器、论坛、专属客服。此外,游戏内的所有账号数据及角色资料等信息将被全部删除。

24日,补偿方案公布:玩家仅可将账号内余额按照价格区间,兑换成腾讯其他三款指定游戏的道具礼包。公告还称:“一旦您参与补偿活动,即视为对补偿/替换方案的认可。若用户未在前述期限内参与补偿活动,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偿/替换的权利。”但对于很多玩家来说,他们充值就是冲着《云裳羽衣》的游戏体验,对其他游戏并不感兴趣。还有玩家留言称,有些礼包只需做一天日常任务即可获得,非常廉价。

维权玩家发布的公开信显示,在停服公告发出后,玩家们曾自发通过国家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投诉平台投诉,均被以不在范围内为由不予受理。3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作出回应,称在其关注和推动下,《云裳羽衣》中止了停服流程,将继续提供游戏服务。

不过,根据《云裳羽衣》的公告,其后续为用户所提供的游戏内相关服务将不再开启付费。有玩家留言质疑:“中止不是终止。中止到什么时候,半年后再关还是一年后?不要现在让大家高高兴兴的,过段时间又搞删数据停服。”还有玩家呼吁官方给一个明确答复,“不要只是临时应付一下消协!”

调查

补偿方案是否合理?

限制用户选择空间或违反消保法

南都记者注意到,网络游戏停服删数据的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过去几年,网易的《黑潮之上》《幻书启示录》、腾讯的《我的王朝》《全民主公》等游戏都被关停,关服后游戏内所有账号资料数据都会被清空,而补偿仅仅是引流至公司其他游戏的礼包或福利。

不少维权玩家表示,这种补偿方案只是将玩家引流到其他游戏中继续“挨宰”,玩家就是随意被割的“韭菜”,他们更希望能够保留账号数据,将游戏改为单机或者直接退钱。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此前文化部印发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虽然《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废止,但有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仍然是处理网游相关纠纷的重要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对交易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云裳羽衣》的补偿只允许玩家在三个平台上兑换礼包,而且数值由平台规定,没有考虑到玩家多样化的诉求,也没有给玩家更多选择的空间,违反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他还表示,虽然现在《云裳羽衣》宣布中止停服,但并不能算是玩家维权成功。因为真正的维权成功不是在游戏难以正常运营后,要求游戏永远运营下去,而是平台能够在玩家进入游戏前,与用户协商拟定合理的、用户愿意接受的补偿协议,一旦游戏停止运营,可以依照协议对玩家的虚拟财产进行补偿。

通过《云裳羽衣》这一案例,朱巍认为应该专门出一套法律体系,对虚拟财产作出具体的规定,如将虚拟财产按照社交平台、游戏、网店等类别进行分类,分类后再通过评估权重进行分级,探讨使用权转移和转让的具体举措等。

专家

虚拟财产缺乏直接法律规定

导致维权难

玩家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乃至真金白银经营起来的账号,究竟属不属于玩家的个人财产?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朱巍认为,民法典中虽然有关于虚拟财产的一般性规定,但是缺乏具体可操作以及评估的标准,导致用户难以维权。正因如此,游戏公司规定账号的所有权归平台,用户只有使用权,控制权自然就掌握在平台手中。平台可以把虚拟财产理解成一种服务合同,虽然用户花费了时间和金钱,但是也享受了游戏服务,那么平台只要完成了服务,也就可以随意制定规则,当游戏无法运营时也可以停止运营。

在他看来,虚拟财产凝结的是用户无差别的劳动,是花费时间、精力或者靠购买的方式获得的,但是由于用户对于账号只有使用权,就很难界定账号下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虚拟财产应当是民法上的物的概念,是物权的客体。他解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民法上的物,属性属于虚拟的不动产或动产,例如网站,就是虚拟不动产,而比特币、游戏的武器、装备等是虚拟动产。它们都有交换的价值,都凝聚劳动创造的价值,都属于物的范畴,因此,应该按照物来对待这些虚拟财产,能够设置所有权,可以进行交换。

“目前,法律对于虚拟财产没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只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作了规定,其实就是物权的客体。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有的网络游戏公司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就会在服务规则中,将游戏武器装备等的所有权约定额归于游戏公司,不同意就不能参加。”杨立新指出,在一些法院的判决中,确认网络虚拟财产从物的属性,游戏公司因过错导致玩家的游戏装备遗失、被盗,游戏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盗窃玩家的游戏装备,法院也会按照盗窃罪来判决。“这些判例都说明,网络虚拟财产例如游戏装备是被作为物来对待和保护的。”不过,他亦提及,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的裁判没有统一的裁判依据,所以判决也不完全相同,还需要立法作出明确规定。

采写:实习生 黄萌 姬涵雅 南都记者 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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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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