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8月20日起,常州市新增来那度胺胶囊(齐普怡)、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汉利康)、吉非替尼片(吉至)3种治疗重特大疾病的特殊药品,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基金根据谈判价按职工医保65%,居民医保55%的比例进行支付。至此,常州市按特药或参照特药管理药品数量达77种。
为规范使用特药,保障参保人员特药待遇,市社保中心对医保特药治疗使用实行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三定”管理。目前,我市有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8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73名具有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特药责任医师,全市范围内共有5家特药定点零售药店。 (吕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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