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理财投资领域的刑事案件手法不断翻新,花样层出不穷,隐蔽性、欺骗性、诱导性越来越强,其中,中老年人在遭受经济损失的投资人和被害人中占比超过五成,甚至有些不法分子还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发所谓“理财产品”实施犯罪。为保护广大老年投资者合法权益,守好“养老钱袋子”,北京房山区检察院发布六点提示。
勤学习,不被投资新概念蒙蔽
理财市场日新月异,老年人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较窄,也就很难分辨新的投资理财品种,有些不法分子就会趁虚而入,打造出“私募众筹”“海外股权”“天使投资”等新兴的金融概念混淆视听,给老年投资者设置各种陷阱。所以如果您想投资理财,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和平台多学习、多了解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提高甄别能力,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防骗防诈。
不贪心,远离高回报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造成老年投资者财产损失的主要手段之一,此类犯罪主要是利用了投资者贪图高利回报的心理。因此防范非法集资,要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观念,对于集资人允诺的“高额利息”“入股分红”“稳赚不赔”“风险低收益大”等宣传话术提高警惕,对高收益与高风险是成正比这一基本常识保持清醒认知,避免财产损失。
常警惕,勿进入“养老服务”骗局
“以房养老”骗局是近两年高发的犯罪类型之一,不法分子以低廉的成本向老年人打“感情牌”获取信任,鼓动老年人以房屋作为抵押进行贷款,投资其所谓的理财产品,最终投资者不仅本息无归,房屋也会被强制执行。希望广大老年投资者常怀警惕之心,不要轻信陌生人或不明机构宣称的“养老服务”“银发无忧”“集资办养老院”“代办养老保险”等口号,对方一旦提出房屋抵押贷款、房产出售出租、转账汇款等要求,千万要多留心,不要随意处置自己的房产及其他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善甄别,谨慎核实“理财师”身份
投资领域发生的刑事案件中,有一个人物至关重要——“理财师”。这些“理财专家”“专属导师”,往往只是经过了外表和一些基础理财概念包装,看似是对资本市场侃侃而谈,甚至会利用“虚拟货币”“元宇宙”等一些不为公众熟知的概念来吸引投资者,实际上他们讲的都是“剧本”。所以,老年投资者在理财前,一定要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投资专业的理财产品可以通过正规的金融营业场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进行咨询,不轻信、不盲从,求稳不求快。
护安全,防止个人和家庭信息外泄
个人及家庭信息一旦被犯罪分子掌握,他们就有实施“精准”犯罪的机会,投资者的心理很容易“破防”。所以,建议广大投资者一定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自己家庭成员情况、活动轨迹、个人经历、个人资料、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告诉他人,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多谈心,听配偶子女投资建议
关爱老人是预防老年人被骗的“良方”,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要关心和提醒家中老年人,不给不法分子趁虚而入的空间,老年投资者也要多和子女、配偶谈心交流,分析投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产品安全性,不要一意孤行,存在分歧时冷静思考可以减少“冲动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