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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健 黄渊文)怀化一女子在捡到他人身份证后,盗用身份多次购买火车票、住宿酒店、办理工商登记、办银行卡、金融贷款……竟还用于重婚。近日,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捡来的身份证,被她玩出了“新高度”
2017年,女子王某在怀化火车站捡拾到一张向某玲的居民身份证。2019年至2020年期间,她多次盗用该身份证来购买火车票,在长沙、怀化、芷江等地进行住宿登记及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020年3月,为了办理某消费金融业务,她在男友李某刚的陪同下前往芷江某银行,利用向某玲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借记卡。为此,他们还提供了一张伪造的慈利县某村村委会证明,致使银行在王某与向某玲的身份证照片不符的情况下办理了银行卡。
同年7月,李某刚在芷江县某车行看中了一辆小汽车,但两人因征信问题无法贷款买车。王某再次使用向某玲的身份证,并冒名顶替在某金融公司办理了一笔64932元的车辆按揭贷款,将小汽车买下。
另查明,2019年3月,王某、李某刚通过网络认识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此时王某未与其原配偶徐某江办理离婚手续。李某刚明知王某已婚的情况下,两人仍办理了结婚酒席,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0年4月生育一女。直到2020年12月,王某才与其原配偶办理离婚登记。
2021年6月,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洪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12月1日,芷江县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解回重审,并于次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数罪并罚,女子获刑五年四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李某刚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王某有配偶而与李某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办理结婚酒席,李某刚明知王某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办理结婚酒席,且两人生育一女,其行为均构成重婚罪;王某多次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重婚罪、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重婚罪追究李某刚的刑事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盗用身份证件罪和重婚罪,连同其原犯诈骗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3万元。李某刚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重婚罪,决定合并执行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黄娟 二审:彭治国 三审: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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