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期疫情部分市民群众无法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实际情况,自2023年1月7日起,上海公安交管部门推出车驾管业务“延期办”、“容缺办”等9项便民服务措施,包括延长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报废时间、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注销时间、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可“容缺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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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车驾管业务“延期办”
01 驾驶人方面
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超过1年、未满3年未换证的,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调整为“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证超过3年未换证的,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调整为“注销”状态;学习驾驶证明达到有效期的,统一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02 机动车方面
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达到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的,延期3个月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对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使用原号保留期限统一延长3个月;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的,统一将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更新为选号后的3个月;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功能权限,已办理车辆转出业务,无法在临时号牌到期前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的,可再申请1次临时号牌;新车可申请临时号牌次数由2次调整为3次,每次有效期15日。
以上延期仅针对逾期未检验报废日期、逾期未换证注销日期等日期,对于机动车已超过检验日期、驾驶证已超过审验换证日期的,仍不可上道路行驶,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及相关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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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车驾管业务“容缺办”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申请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包括转入期满换证),允许申请人无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期满换证业务,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补交。在此期间,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同步开启“容缺办”功能,方便群众网上办理相关业务。此外,本市2022年3月21日至7月21日期间,曾推出过“容缺办”政策,当时要求身体条件证明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补交,本次政策一并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前补交。
便民服务措施表
注:延期3个月是指,自有效期截止之日起延期3个月。如驾驶证最终注销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本次延期3个月,即延长至3月1日;如机动车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时间为12月31日,本次延期3个月,即延长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