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玩游戏什么最赚钱?毫无疑问,卖皮肤已经成为各大端游手游中最赚钱的项目。据传一款鹅厂手游光卖皮肤一天就能赚上亿。对于玩家来说,游戏可以输,皮肤一定要凉。现在各种游戏或多或少都有养成,所以买他们的制作人"对象"买买买。
常言道,虽然买皮一时爽但谁没有';在消费上没有片刻的后悔?最近笔者的一个好朋友面临一个玩了六年的游戏,可能很快就要面临通关的窘境。他那个充值了几万的账号,现在挂在一个二手账号交易平台上,也没人管。有一段时间,我不仅后悔我以前的"动手"行为。试想一下,如果此时能把这款游戏中的人物、皮肤、道具等虚拟财产带到另一款新游戏中,是不是既增加了新游戏的可玩性,又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老游戏玩家的损失?这样它就可以放心地在buybuy里继续买了?
这是我们今天的主题,——互操作性。今天,撒';的团队将与您讨论未来能否实现超宇宙中的互操作性。法律在实现这一目标的道路上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超宇宙的发展现状与趋势:走向融合
撒姐';s团队曾在之前的文章中说过,如果超宇宙代表了未来互联网的新形态,那么任何一家公司、企业甚至国家都不可能独自完成。,直接用我们世界的现实创造出终极的元宇宙。目前实现终极元宇宙的方式应该是自下而上,换句话说,成千上万个大大小小的元宇宙需要在竞争中碰撞、溶解、适应、吸收.最终实现大融合。
其实任何行业都需要在竞争中实现融合,元宇宙也不例外。互操作性实际上是实现集成的道路和工具,或者说是终极元宇宙实现之前的替代方案。目前,互操作性对消费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1。体验升级
对于消费者来说,互通意味着消除边界带来的体验升级。消费者可以在众多独立的小宇宙中自由穿梭,虚拟资产也可以无边界流通。,跨越虚拟与现实的壁垒,虚拟的数字资产、技术创新,甚至虚拟的生产都映射到现实世界。元宇宙不再是单一的平台,而是一个拼凑的元宇宙世界。
2。减少消费遗憾,促进消费欲望
提升用户的关键';消费就是消灭用户';担忧。游戏玩家一定有这种感觉。当他们弃坑转投其他游戏的时候,都很后悔之前的冲动消费。以前的卡、装备和皮肤都可以';他们不能被带入新的游戏,所以他们只能从头开始。。互操作性将淘汰用户';担忧。用户不';他们不必为之前的消费后悔。资产由用户自己控制,可以用于不同的场景。
因此,目前,现有的大部分元宇宙(主要是基于游戏和基于社交的)都向用户承诺了互操作性,但目前还没有成功的案例。甚至我们可以预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互操作性都很难实现,技术门槛会一直存在。
一方面,超宇宙的基础设施:区块链网络本身尚未实现完全的互操作性。其实在设计之初,区域连锁网络运行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中,相互沟通的功能在设计之初就没有考虑到。因此,这导致了不同区块链之间生态系统的破碎化。另一方面,区块链本身的基础设施并不完善。以以太坊的公共链为例,它被称为"世界计算机",比如它的TPS很低,一秒只能处理10多笔交易。与成熟的集中支付网络和信用卡相比,还有巨大的量级差距。此外,网络拥堵和燃气成本非常高,甚至无法实现互联互通。现阶段,即使是区块链应用的大规模落地也仍然不够。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区块链的技术还没有发展到成熟的阶段,以太坊正在迎来重要的升级和更新。在不久的将来实现技术互通也不是不可能。但是符合技术标准并不代表一切都好。互操作性的实现仍然需要宇宙巨人之间的合作、协商和妥协。说到底还是一个涉及利益分配的问题。
从大型制造商之战看互操作性的未来
拥有众多热门游戏的巨头公司E厂起诉另一家巨头水果公司的消息在去年广为流传。事情的起因是2020年8月,E厂在自己的网游中绕过了水果公司的官方支付通道。,为消费者提供其他支付选择(且其他支付选择有一定折扣)。这一行为直接激怒了水果公司,导致其热门游戏不仅从水果店下架,还被水果公司全面封杀。2021年9月E厂在美国对水果公司提起垄断诉讼。
目前,一审结果已经出炉。基本上就是互相打30板的结果:(1)法官认定水果公司利用iOS和应用内购买系统(IAP)不正当垄断移动系统生态系统;(2)判决E厂赔偿水果公司违反开发者协议;(3)要求水果企业发布专属支付规则。,允许第三方开发者告知用户选择水果支付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方式。
众所周知,水果IOS生态系统是世界上最活跃的生态系统之一,虽然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但这种紧密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应用的质量和消费者的体验。但这种紧密性也导致了水果公司在某些方面对用户和开发者有很强的控制力和话语权。这种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开发者的分享方面。在E厂诉水果公司案之前,水果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分成高达30%,绰号"水果税"。
甚至在这个案子的过程中,E厂还和很多"被压迫"想分一杯羹的公司和其他大公司。水果公司面临着将份额降至15%的压力,这对开发者来说仍然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说这个并不过分在Web2.0平台经济时代,其弊端在E厂与水果公司的矛盾中暴露无遗。——平台经济的巨头(垄断)本身就是实现互通的障碍。
那么,e厂为什么会在本案中败诉呢?法官判决水果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垄断?原因是果公司在数字手游市场的份额在55%左右。一般来说,在美国的判例法规则中,垄断的门槛应该不低于65%,也就是说,虽然水果公司的价值已经接近垄断的边缘,但还没有构成垄断。虽然拥有相当的市场话语权和毛利率,但这些因素本身并不意味着反垄断行为。在判断水果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市场壁垒的问题上,E厂指责IOS系统妨碍用户';更换费用,而水果公司却说这是消费者造成的';对自己的产品满意度高。法官认为水果公司在这方面确实存在恶意竞争,但"竞争并不意味着邪恶,商业成功本身并不违法。"
E厂也是如此';s一开始绕过水果支付,采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的方式构成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法官认为水果公司的开发商协议部分违法,但E厂还是要付出自愿违约的代价。此外,如果E厂不同意遵守合同规定,水果公司没有义务放E厂';IOS上的游戏或其他应用程序。
第一,水果公司的协议条款只是部分违法。虽然E厂声称整个合同是"非法且不可执行的",不仅违反了《谢尔曼法》(美国反垄断法),还涉嫌违反《卡特赖特法》和UCL等法律法规。但法官认为,部分违法行为不足以构成E厂主动违约的正当理由。第二,即使水果公司构成垄断。e厂不应故意违反合同条款来对抗水果公司的垄断行为,它不是"只是移动"以非法行为对抗另一种非法行为。
据此,本案一审以E厂败诉告终。但双方不承认一审结果,上诉至上级法院。从双方的强拉可以看出,一旦涉及到利益分配等核心问题,大厂之间就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受害者最终还是消费者。
互操作动了谁的奶酪?
总之,实现互联互通不仅是大势所趋,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利好,也是Web3精神的体现,进一步让利,还权给消费者。但事实上,看似美好的互操作性是否存在瑕疵?还是需要进一步调整法律?目前来看,似乎有一些现实的担忧。
1。可能造成市场混乱
撒姐';s团队相信我们可以';不要盲目地奔向互操作性。虽然我们都想看《国王》里的神奇宝贝';的峡谷和KDA妇女的表演';蒂瓦特大陆上的s集团.但是对于不同的底层技术和所涉及的元宇宙,技术上的改变并不容易,如上所述,还有很多门槛尚未被突破。
另外,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无论技术还是代码,不同游戏之间在玩法、人物设定、画风等内容上都存在巨大差异。。对于越来越"内卷的"游戏市场,越来越多的新游戏已经成为"瓶子"新瓶装旧酒,甚至与"大部分内容抄袭,少数内容创新"已经变成"杰作"在消费者眼中。它';这绝对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在互操作的结果中,我们不';我不想看到的只是一个科学怪人。
另外,虽然目前对大厂咬牙切齿,但还远没有到抛弃大厂直接拥抱Web3的地步。。如果强行实现元宇宙的互操作,一个最现实的考虑是,大厂商的核心技术很可能在互操作实现的过程中丢失。这不仅不符合我国的立法目的';美国知识产权法保护创新和促进创新也有可能创新所剩无几,市场上只能充斥着大量鱼龙混杂的UGC作品,从而诱发内容消费危机。
2。激烈竞争加速企业死亡,资源向大厂聚集
如果要构建一个可互操作的超宇宙,将同时面临经济、技术、设备等诸多方面的挑战,但中小企业很难与大厂抗衡。以可持续连接的问题为例,元宇宙要想获得稳定的用户流,就需要开放和可访问。如果允许全球参与(事实上不得不允许),那就必须要有像互联网一样的去中心化架构,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并不具备这样的基础。资源将向大厂聚集,科技寡头将拥有元宇宙的话语权。
此时,虽然实现互操作看似有利于消费者,但实际上却进一步加剧了巨头和垄断的出现。本质上,消费者是最后受伤的。因此,撒';的团队一致认为,互操作性需要辩证地看待,适当的矛盾应该通过法律来调和。
法律能为此做些什么?
其实撒姐';s队认为该字段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畴。确切的说,需要《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各方利益的动态平衡。。如果《民法典》保护"私人利益"我们作为社会人享受,那么《经济法》保护"公益"为社会经济所享用。前者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着眼于个人权利的保护和救济。,试图建立个人自由;后者基于对社会标准的考虑,侧重于确保所有公民和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因此,有必要从《经济法》的角度重新分配促进互操作性的利益和责任。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互操作性导致的元宇宙的激烈竞争,将进一步导致互联网上非法和诚实商业竞争的增加。中国';s《反不正当竞争法》采用了列表加底的方法。,明确将网络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公司、企业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利用互联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插入链接,强制目标跳转;误导、欺骗或者强迫用户修改、关闭或者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恶意不兼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或者有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其他行为。,这将导致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导致刑事责任。
写在最后
互通的初衷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最终合成全球元宇宙,实现数字双胞胎的必由之路。像所有新兴技术一样,互联互通的实现也有尖锐的利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是法律尤其是经济法要回答的时代问题。
互联互通归根结底应该是连接不同梦想的桥梁,而不是一勺炖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