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5月2日报道,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比特币、ICO、区块链这些名词就算您没炒过数字货币,从新闻中也总会听说一二。作为数字货币的领头羊,比特币的风潮无出其右,从一枚2分钱的币值到最高时的12万元人民币,让所有人目瞪口呆。比特币之后,许多利用类似“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如雨后春笋般涌出。从国外的以太币、莱特币,再到国内的原力币、般若币,好像人人都可以通过炒币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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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创立数字货币想要流通就必须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CO向公众募资,错过比特币的投机者都想着投资下个比特币后一夜暴富,导致投机炒作盛行,有的还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监管部门认为,此举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叫停ICO。但此后,有的公司迁往境外再“出口转内销”,有的数字货币平台涉嫌搞违规“期货”,还有的上市公司也在变相“发币”。
红极一时的P2P网贷用年化收益率吸引用户,数字货币则用“新科技解决各种问题,可以迅速致富”的幻觉吸引投资者。2017年9月4日,央行等7部委联合下发文件,称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虽然各大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一度关停,但在比特币价格不断走高的刺激下仍有企业选择顶风而上继续ICO。
上海张先生今年1月在数字货币平台OKEX上看到一家名为“秀币”的数字货币,项目方称自己将火热的直播和区块链技术结合起来,旨在颠覆直播行业,打造公平公正、去中心化的直播平台。随后他以首发时2角的价格购入价值40万元的“秀币”,没想到过了几天直接破发至1分钱。仔细研究后张先生发现,创始人身份涉嫌造假,而白皮书更是粗制滥造,“它写的是原来花椒直播CEO做视频直播的区块链技术,买后才发现代码一行都没有写,就是一周时间写了一个白皮书就上线交易了。”
ICO从字面上看,和人们平时说的公司上市前的IPO——首次公开募股有点类似,但企业IPO需要遵循证监会所有要求,通过经纪商进行销售,整个过程有着严格的审核。但ICO从本质上说,只是把IPO的企业变成了数字货币,把公司股份上交易所变成了“数字货币上交易所”,ICO过程没有任何一家监管部门管理,完全靠行业内部人士站台和阐述自己技术存在合理性的“白皮书”。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如此关键的白皮书,居然可以通过购物网站轻松购买,也就是说如果记者随便编造一个币种,找人定制一本白皮书,从网站上抄几行代码,找到OKEX、火币网等交易平台,理论上也能出一种数字货币。在购物网站上专门销售ICO白皮书的黄先生说,写白皮书基本都是一个模板,想在哪个领域编故事就说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某种问题就好,“比如借贷链、原力链都是我们编辑的,区块链白皮书的框架模式都一样,开头说什么是商业链条,后面写为什么要做?我们能去做什么?运用什么技术,解决什么痛点。”
黄先生说,想要发行数字货币代码都好说,讲好故事最关键,想在哪个领域出白皮书他们就能写成哪个领域的,根本不需要技术背景,只需要消费者提供主要想法,中英文一体收费6800元,中文版只要4000元。
记者拿着自己临时起意编造的白皮书,从其他网站抄几段代码,数字货币上市的第一步就准备好了。接下来,需要找几家“假评级”机构评级,再找几位业内所谓“成功人士”给自己站台,就可以“发行”了。
记者随机在广告中找到名为“般若币”的数字货币,它号称“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广告区块链,是首个服务于中国市场的区块链广告项目”。通过区块链技术,解决了广告投放时广告主不了解实际投放情况的痛点。此外,它还找了一家名为“coinsfund”的投资基金把自己评为A级。至于评级标准是什么?一家投资基金是否有权评级?项目到底有没有得到实行?记者将这些问题对般若提出采访要求后,并没有得到答复。
但是“般若币”一位离职员工向记者透露,自从今年1月上线以来,他们并没有遵循七部委要求,主要面对的还是中国用户,但除了发数字货币“圈钱”,他们根本没有使用多少区块链技术,“法定货币和虚拟货币间的交易肯定被禁止,所以在这种大背景下,链上用户数量有限,这个APP还是所谓中心化模式,点击广告可以赚币,但是用户赚币的过程还是有中心化的数据库把币发给他。”
早在去年9月就下的禁令为什么他们还要顶风作案?这位工作人员透露,相应的监管根本没感受到。随着前不久比特币暴涨,很多人都看到了数字货币里的甜头,甭管有没有区块链技术都着急写白皮书下海捞钱,同时监管方面没有具体部门管理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七部委联合发文禁止ICO,可今年ICO却愈演愈烈,一股脑地发白皮书称自己通过区块链技术解决了某某行业痛点,然后发行数字货币圈钱。比如张先生这样2角买入后跌到1分的“秀币”不在少数。为什么早被叫停的东西又火起来了?长期观察数字货币领域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认为,监管上的“一刀切”从结果上看并没有起到当初的目的,未来监管还应给数字货币“留条活路”。邓建鹏表示:“区块链或者数字货币有非常典型的全球化特征,导致在物理空间单纯禁止没有效果,所以是否思考微调一下监管规则,绝对不允许做公募,诈骗绝对要刑法打击,但如果是私募又是真实创业,可否有些特殊渠道,比如由专门的某个机构审批,避免监管的窘迫状况,这个东西值得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