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乔
编辑/木乔
前言
中国古代大多是以金币为主,而钞票则是宋、元、明三朝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钞票面值和真实的货币相脱离,如果不加以调控,很容易造成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
宋朝和南宋时期,曾经通过货币分界、定额发行和“出钱”等称取方式来稳定货币,并对货币的流通进行了调控;
由于元代的纸币不分国库,实行的是固定的数量,而且由于宋金两国实行钱钞并行,以钱为主,实行统一的货币制度,实行统一的纸币制度,因此要实行新的制度来限制发行和流通。
在货币发行的早期,由于受了金代的通胀影响,“诸位前辈,都要争先恐后,争先恐后,就像是一只大锅,生怕弄丢了一样,发行量很少,用黄金作为储备,“一旦出现停滞,就会出钱,引起民众的怀疑,所以,在路上,我们会把钱存起来,这样,就可以保证货币的发行量和发行量。
本文从元中期和晚期,当货币制度瓦解之后,货币制度的调控和货币制度在当时的运作状况以及它对货币制度的改革有何作用,这些都是文章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论“钞本”的内涵
“钞本”是元代纸币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人以为,在元朝的金银本位体系瓦解以前,“钱”是指由中央储备在“准直”的“货币”,通过货币的兑换来调节“货币”的发行。
从元世祖末到成宗初年,朝廷从各地储备的金银财宝都集中到了朝廷手中。大德八年,“平准行使”改为“行用库”,表明了我国在名义上已经抛弃了“金银财宝”的概念。
那时,有一种观点,即“百姓所做之事,均不能用货币,以致价格飞涨,奚十倍于己”。
由于金银已非纸币,且元、中晚期的文学作品也频频出现“钞本”一语,其意义如何,学术界众说纷纭,大体可分成三类。第一种是从经济的观点来看,“钞本”也是储蓄所的一种,但是它的存在方式是什么,却是有争议的。
彭信威相信,当金银本位被废止的时候,“钞本”就是一个虚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履行,只是为了安抚民众的情绪。
周祥认为,元、中、晚期“钞本”都是以纸币为主本的。刘森赞同这种看法,但他觉得“钞本”在当时连续印制,已经和当时的流通货币没有什么区别了。
第二个看法则是考古学上的一个新发现,在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的黑城地区,曾经出土过3个大型的纸币,都是由国宝财库接收的,李逸友把它们当成了“钞本”,当成了一种现金的代金券。
第三种意见则以文献为依据,认为“各地准行用库存存之钱逐渐形同虚设,而“钱书”之意也有所改变,一般是指年年发行的新纸币。”从史料的角度来看,这一看法是最有道理的,但是它并没有解释“一年发行的钞票”为何与纸币相提并论。
要解答此问题,必须从元代“新印纸币”的发行情况说起。王恽《中堂事记》记录了元初期中统纸币的一套制度,包括:“凡从国库印刷到货币,一律不得动用,只限支备随路库司使用。”据此可以看出,在原始的纸币制度下,新发行的纸币是不能直接流入市场的。
元初发行的纸币,主要有三种:
一是发行中统货币的纸币,分发给各个地区的银行,然后用来换取以前在全国发行的货币和纸币,从而快速的占据了市场。
第二,以与商品或白银交换的方式进行交易。
第三种是利用货币的流通方式进行交易。《元典章》中“整治钞法”条、“行用通钞”条均有关于倒转货币的具体条文,而在“计划平准行用库”中,则提到了“元关钞本”和“倒下昏钞”两种货币。
也就是说,从旧货币中提取旧货币,换成金银,换成旧货币,这是元代钞法中新发行的三种正式形式。
在一段时期内,所有的黄金和古钱币都会被淘汰,而新发行的钞票则是流通的主要渠道。新印是一种以“钞本”的形式发行的纸币,它是一种以货币形式出现的。
尽管许多学者都把元早期的“钞本”看作是存放在“金库”的金银财宝,但是根据历史记载,即便是在“以银为本位”的时期,还没有流通的新印钞仍可称作“钞本”。
上一篇《元典章》的“国库”,记载了“通商银行的库元关,购得金银,倒下昏钞”,《元史·食货志·钞法》中说,中统五年1264年,“设立粮库,以稳定粮价,并不降低,但每一次,都会有一一万两千两银子,作为货币。”
这两种“钞本”,都是指货币,而不是金银。到了元中晚期,王恽在《论钞法》上批判了当时的“印刷不能计算,所有的货币都是固定的,一种是在新的货币里,可以说是有来有回,没有进。
其货币之多,则以货币之多,而以货币之昂贵,则不可购到。”“无本钞数”在语境中也是一种新的纸币,它是一种直接用于支付、进入市场的纸币,而不是与民众进行货币交换。
“银本”与“钞本”的作用是有区别的。“银本”是调节货币流通量和稳定币值的一种制度,它与“出银收钞”的关系,可以看作是宋金“出钱收钞”和称币值的一种延续。
“钞本”的作用是管制发行量,它的体制是“所有用钱,不得动支”,这与宋朝的货币定额发行政策一脉相承,只是其限额基础是已在市面上流通的纸币。
“银本”与“钞本”对保证元代纸币法律的正常运作起着双重保障作用。然而,随着钞票的日益增多,各国已无力供应大量的金银财宝来进行货币交换,于是,在明宗后期,取消了“银本”。从此,只有通过货币来限制货币的数目。
二、货币不变与货币贬值
在元初期,纸币往往不能用货币来流通,而是用政府的货币来购买,这就导致了通货膨胀的发生。铁木迭儿于仁宗延佑元年上奏:
经用不给,苟不预为规划,必至愆误。臣等集诸老议,皆谓动钞本,则钞法愈虚;加赋税,则毒流黎庶;增课额,则比国初已倍五十矣。惟预买山东、河间运使来岁盐引,及各冶铁货,庶可以足今岁之用。
元顺帝至正十年,武祺提出了一项关于货币制度的建议,并提出了目前市面上发行的货币数量偏少的问题,并将其归咎于“不动货币”。他尤其建议,在宋元时代,纸币的流通方式,是为了流通,“有一个共同的名称,用于货币流通,人民受益。”
但近几年,纸币“无流通,所以民间流通较多”。根据桂馥在《晚学集》中所述,吴启《宝钞通考》中所载的“从安泰以来,废除了平准分支的旧制”,可以推断出,泰定年间,官府已正式取缔了纸币的流通。从那以后,一直到正统十年,都没有出现过一张纸币。
官方认为,造成人民使用纸币不便、钞法运转困难的根本,在于官员贪图私利,逃避责任,不负责任。
然而,用行政方法来处理问题却很困难。因为这一年发行的纸币,并没有一次分发到各个行省,只有一小部分存放在了宝钞仓库里,当本地货币短缺时,再从储备中扣除,因此元统年发行了更多的钞票,到了元六年(1340)。
从库至元,中统钞二百八十二二千四百八十八两,足以支撑两年,再建一张钞票。这说明,为了提高货币流通,政府通过强迫银行账户进行现金交换而采取的管制措施已告失效。
根据李春圆的考证,从元延佑晚期到乾隆初期,土地、北方粮食、金银、牛马等物品的价值均有显著的下跌,反映了元朝中后期的不景气状况。
吴师道在《国学策问》中也说过,“近几年来,朝廷腐败,百姓衰败,贫瘠之地”。此现象与货币总量在同一时间内的持续下降相联系。
可以说,在元、中、元时期,有效地控制了货币的数量,并在宏观调控下产生了一种通货紧缩。通缩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利,而元人则把“印造有数”和“钞常艰得”作为其追求的目的,主要是因为元代吸收了金代货币的做法。
耶律楚材首先提出:“有司以货币为目的,以货币为业,以钱为忌,到了最后,只卖一块饼子,百姓穷,国家用不足”,所以,他建议,要严格的控制印币的数目,不能超过一万两。
在宋元中期,面对纸币贬值和物价上涨的窘境,王恽所提的对策,也是以降低市面纸币的数量为准则,主张“以银为纸币,以银为贵,以银入库,使银归为官”,元中、晚期,国家实行了不用纸币,以降低货币的数量,使物价下跌。
但是,全国的赋税却没有降低。当货币的数量下降,货币的价格上升时,人们所要支付的税收就会相应地增长,所以人们的压力不但没有减轻,甚至还会变得更加沉重。
总之,元朝的纸币若只以旧钞、金银等方式流入市面,其发行额应该比当时的总货币要低一些。当旧币和旧币都被换光了,再用来换取现金,那么它的发行额就会跟不上市场的增长。
所以,元初期的“直支钱”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经济发展和对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的调整有益的。但是,如果过度使用货币,过度的通胀,就可能导致社会的灾难。
加之官吏的薪金都是以银票的方式发的,所以官吏们对通货膨胀的反应很大,都在建议修改现有的货币法律。
因此,在元中期和晚期,采取了不动支纸币的方针。在这种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通货紧缩和物价下行的独特局面。
三、假币的倒卖与预防
有关元朝伪币的文献已经很多,但此前学术界对其与纸币法律关系的关注却很少。元代的假币中,有一大批假币未流入流通,而是以货币的形式进行货币兑换,其侵害的对象多为国有,而不是个体的利益。
元代除了有新的仿造货币以外,更多的是将面值的小量钞票造假为大量的赝品。这种造假手法,技术含量很少,只需要购买仓库的官员,就可以用假币来换取假币。
最形象地描述了元代的假币与钱币互换的情形,非元曲《上高监司》莫属。根据乐谱的记载,用假币换取新的纸币已是一项生意,“无赖商人”花了三百两银子,将库房、弓手等人全部买通,用粘贴或补过的假钞,将钞库中的假钞倒换出来。
官员们收了银子,只会给百姓们一小部分,剩下的则交给了那些与他们串通好的骗子们,“让他们三二百人,让他们交一千多个银子。”他们把假钱当成了傻子,“假钱公开叫作真,三七分的估价,都是明码标价的。”
在将钱币运到了金库,到了最后一次烧钱的时候,“坏事越来越多,我是个仆人,我查了好几次,都没能查到。这位烧钱的官员,就是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假冒者先收买,然后再用口令糊弄过去,“烧死后,就吹奏箫鼓。”
针对目前的假币问题,我国采取了一套新的防范对策,从“倒卖”和“烧”两个方面着手。在纸币的换钱上,《南台备要》至正十一年的“建言烧钞”条中有一条规定:银行在接收纸币后,需要“配料钞锭”,并加盖印章。
配制完成后,将帐号等有关资料记载于“勘合簿”内,实现“簿贴勘合”。文宗年间,因主管配药的仓库经常出现舞弊现象,故设立了配料员来监督。
若在换钱后的纸币中有假币,则由配料员负责。在这一点上,国家也有严格的规矩,必须在每个季度的每月十五号前,将上一季度的纸币运到银行,等待着烧钱。
初期为了避免在烧钱时弄虚作假,将所有的钱币都发往大都,后来因交通不便,到了元二十八年,分派到各省烧钱,泰定四年,则准许在安抚处烧钱,但这一制度,却要经过行省官员、宣抚司及监察官员的联合监管。烧钱,可不是一把火就能解决的。
元朝在预防假币方面,实行了过于严厉的处罚措施,致使一些官员不敢打开宝库,改用假币。《至正条格》中的“添拨钞本”中提到:“督抚官员,不得亲自出马,排除弊端,以免拖后腿,否则,按惯例,改为不足。”
《关防司用库》规定:“这些年,库人等舞弊严重,为防止法律上的严加防范。各地的官员,都是畏罪潜逃,无法打开宝藏。监管机构对假币的审查太严格,也将导致另外一种结果。
《元史·许有壬传》中说:“廉吏巡抚苗善谦,焚纸者百人,善谦怕其不利,痛鞭之。人心畏恶,率性取真,以应之。从库吏到下,搜刮一空,终不能还。”所以,在《灾异建白十事》中,苏天勋认为,“百姓有倒钞、检钞之忧,官员有烧钞之患”。
总体而言,元中晚期的钱款流通量减少、钞票流通缓慢等问题,是政府对银行进行强制规定,规定银行必须实现某种程度的兑换量,从而加剧了假钞与钞票的交换。
针对伪造货币的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一套应对的对策,但都未能奏效。其后,明朝纸币法律基本上取消了“倒置”纸币,这可能是因为元代很难处理“假钱”和“假钱”问题。
四、结语
结合本文章,笔者分析认为在金银本位制度崩溃、不能依靠“银本”“出银收钞”来调整货币流通的情况下,元、中、晚期实行的货币管制方针是:禁止钞本流向、不动支钞本、新印纸币只能以兑换昏钞的方式进入市场。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元初期的通胀问题,但同时也导致了货币的紧缩。由于课征税率不降,使人民承受了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从而导致了经济衰退。为了提高货币的发行量,国家强迫银行提高货币的兑换率,从而加剧了假币的问题。
对此,尽管采取了各种预防手段,但都无法有效地处理假币问题。元代建立了以纸币为主的统一币制,并在不限制流通的信贷流通制度下,实行了对流通渠道的管制,这是中国古代造币发展史上的重大进展。
这种体制没有韧性,一旦收回就会收缩,一旦放松就会膨胀。但元朝货币法律的诸项制度,终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调控手段。元朝的货币制度,在连续数十年的高通货膨胀下,依然能够稳定地运转,显示出这种制度的优点。
参考文献:
陈高华、史卫民:《中国经济通史·元代经济卷》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
苏天爵:《滋溪文稿》
桂馥:《晚学集》卷2《元瓦钞辨》
刘孟琛等:《南台备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