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一批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7日陆续进驻嘉峪关、定西、天水、平凉、甘南5市州开展督察,各督察组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一批5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天水市甘谷县部分矿山粗放式开采
生态破坏严重
2021年7月,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甘谷县新兴镇渭水峪村恒基采石厂工艺落后,破坏生态环境。督察组随即前往现场开展督察。督察发现,恒基采石厂长期粗放式开采,非法占用耕地和林草地,生态破坏长期未得到整治,甘谷县和相关部门监管缺失。
一
基本情况
甘谷县恒基采石厂位于甘谷县新兴镇渭水峪村田家沟,采矿证有效期限:2015年9月23日至2018年9月23日,采矿为露天开采建筑用砂,批准生产规模为1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3516平方公里,至今未恢复治理到位。
二
主要问题
▶(一)非法开采破坏生态问题多年难禁。督察发现,甘谷县恒基采石厂未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自上而下、分层开采的要求,采用爆破崩落破坏性方式开采矿石,矿区西面山体已开挖形成直立面,山体大面积裸露,植被破坏严重,形成大面积不稳定边坡,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生态破坏问题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企业“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只管种树,不求成活,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多数树木已经枯死。
山体大面积裸露
山体立面垂直
▶(二)长期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林草地。恒基采石厂《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表明,矿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园地(农用地)88.92 亩、林地159.54 亩、草地24.15 亩。企业在未办理农用地、林地和草地征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期非法占地从事矿山开采作业,矿区内园地、林地、草地生态破坏比较严重。
土地性质为园地林地草地
▶(三)违规审批延续采矿权。原甘谷县国土资源局无视《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确定的建筑用石料1.5万立方米/年最低开采规模的要求,违规延续恒基采石厂采矿许可规模为1万立方米/年。调阅原甘谷县国土资源局审批资料发现,《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责任表》中批准矿区面积为0.2848平方公里,而《采矿许可证》载明矿区面积为0.3516平方公里,比审批面积扩大0.0668平方公里,审批过程随意性大、漏洞百出。
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生产规模不符合规定
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责任表矿区面积和采矿许可证面积不符
▶(四)弃土弃渣随意倾倒影响行洪安全。恒基采石厂开采加工作业过程中,将大量弃土弃渣倾倒于矿区附近自然沟道内,自然洪道已被弃土弃渣挤占,影响行洪安全。
采石废渣铺路挤占行洪沟道
三
原因分析
甘谷县委、县政府对矿山开发生态保护的认识不到位,甘谷县自然资源部门作为矿产资源开发的行业主管部门,在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面监督乏力,对企业恢复治理过程放松标准、降低要求,导致企业心存侥幸、得过且过,恢复治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至今未能彻底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