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监管动态快讯”旨在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公开信息,提供国际及各个国家和地区最新的金融政策讯息,洞察全球金融监管政策趋势。
中国内地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监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监管机构:银保监会
《办法》明确监管数据的采集应按照安全、准确、完整和依法合规的原则进行,避免重复、过度采集。监管数据仅限于银保监会履行监管工作职责使用,监管数据的使用行为应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确保可追溯。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监管机构:证监会
适用对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适用对象:非银行支付机构
《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1号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适用对象:非银行支付机构
《办法》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相应备付金管理职责,设定了客户备付金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强化客户备付金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适用对象:银行保险机构
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将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3类,在此基础上统一许可证记载内容。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对部分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2020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总体情况》
监管机构:银保监会
评估结果显示,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建设和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国有银行保险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持续深化,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行为的合规性有所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机制趋向规范。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监管机构:银保监会
适用对象:商业银行
《办法》首次确立负债质量管理体系,强调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行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从治理架构、董事会及高管层职责、内部控制、绩效考评、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等11个方面提出负债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号)
监管机构:银保监会
适用对象:保险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第1号令,公布新修订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明确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三大支柱框架体系,即第一支柱定量监管要求、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和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
中国香港
反洗钱合规科技:案例研究与见解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表题为《反洗钱合规科技:案例研究与见解》的报告,介绍合规科技如何能提高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反洗钱)工作的成效及效率,以及分享不同银行采取的具体步骤和成功的应用实例。
马来西亚
关于法定准备金要求的声明
监管机构:马来西亚央行(BNM)
适用对象:银行
马来西亚央行宣布将延长银行机构利用马来西亚政府证券和马来西亚政府投资发行证券的灵活性至2022年12月31日,以满足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要求。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保持不变,为2.00%。
欧洲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关于资产产权负担的报告
监管机构: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已发布了有关资产产权负担的年度报告。2020年上半年,由于银行广泛使用央行的流动性便利来建立预防性流动性缓冲,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EBA建议监管机构监测银行对央行资金依赖的增加。
欧盟委员会和欧洲央行就其在数字欧元上的合作发表的联合声明
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 欧洲央行(EUC, ECB)
欧盟委员会和欧洲央行(ECB)正努力确保欧洲数字金融业的强大和活力,以及支付业的良好整合,以应对欧洲新的支付需求。该声明还指出,在2021年1月12日公众咨询结束并进行一段时间的准备工作之后,欧洲央行将考虑是否在2021年中期启动数字欧元项目。
欧盟委员会采取进一步措施以促进欧洲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开放性、实力和弹性
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EUC)
欧盟委员会发布一份通讯,其中提出了一项旨在刺激欧盟经济和金融体系开放性,实力和弹性的新战略。提议的方法基于三个支柱,即促进欧元发挥更大的国际作用、发展和提高欧盟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弹性以及促进欧盟制裁的统一实施和执行。
美国
美联储确定规则以更新其资本计划要求
监管机构:美联储(FED)
适用对象:银行
美联储已最终确定了一项最终规则,该规则将其资本计划要求更新,以与最近修订的其他规则一致。该规则反映了美联储在2019年引入的新框架,根据该框架大型银行会根据其风险分为不同类别,并根据每种类别的风险量身定制资本要求。
有关可疑活动报告和其他反洗钱注意事项的常见问题解答
监管机构:美联储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货币监理署(FED, FEDI, OCC)
常见问题解答涉及以下主题:
执法部门要求维持帐户;
收到大陪审团传票和执法查询;
在可疑活动报告(SARs)报告后维护客户关系;
根据负面的媒体新闻搜索的SARs文件归档;
SAR数据和叙述领域中提供的信息;和
SAR字符限制。
货币监理署批准了监督指导的最终规则
监管机构:货币监理署( OCC)
适用对象:银行
货币监理署(OCC)批准了最终规则,以确认OCC对银行使用的监管指南。监管指南概述了监管期望和优先事项,并表达了针对既定领域的恰当实践的观点。
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提供有关向美国证监会传输个人数据的明确规定
监管机构:美国证监会(SEC)
1月19日,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发布了英国数据保护法对某些英国公司向美国证监会(SEC)传输个人数据的影响的分析。具体来说,ICO考虑将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UK GDPR)应用于已注册,需要注册或由SEC进行其他监管的英国公司或分支机构(包括投资顾问和证券掉期交易商)。
国际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关于在保险业中识别和披露气候风险的指南
监管机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UNEP FI)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UNEP FI)发布了有关保险业的第一份全面指南,内容涉及识别和披露气候变化对保险业务的影响。此外,该指南还规定了保险业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和诉讼风险的评估方法。
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2021年工作计划
监管机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了2021年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反映了COVID-19环境中优先事项的战略转变。该工作计划旨在最大程度地发挥FSB工作的价值,以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同时保持FSB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的能力。
国际清算银行创新中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启动创新网络
监管机构:国际清算银行(BIS)
国际清算银行(BIS)创新中心发布了2021/22的工作计划,该计划将重点关注以下六个领域:
监管端监管科技(SupTech)和金融机构合规端监管科技(RegTech);
下一代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
开放金融;
绿色金融;
网络安全。
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有关巴塞尔协议III监管的材料
监管机构:巴塞尔委员会(BCBS)
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BCBS)发布了有关巴塞尔协议III监管的材料,包括巴塞尔协议III监管工作手册,巴塞尔协议III监管说明和常见问题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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