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2日讯(记者 周晓雅)我国期货市场迎来对外开放的新动态。今日,国内多家期货交易所宣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参与旗下部分品种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其中包括了41个品种。
上期所旗下的黄金、白银、铜、铝、锌、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与黄金、铜、铝、锌期权合约;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旗下的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合约,与原油期权合约;
郑商所旗下的PTA、甲醇、白糖、菜籽油、短纤期货合约,与PTA、甲醇、白糖、菜籽油期权合约;
大商所旗下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等的期货和期权合约;
中金所旗下的股指期权。
早在去年10月,证监会公布,QFII和RQFII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新增开放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随着各家期货交易所公布相关可参与品种,前述的参与品种扩张正式落地,此次可参与的品种合计增加了41个,包括23个商品期货品种,16个商品期权,2个金融期权。
同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2年服贸会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致辞称,证监会加强与国际投资者沟通,及时传递政策信息,稳定外资预期,取得良好效果。外资投资我国资本市场呈现出明显韧性。
方星海表示,将继续稳步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其中包括稳步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国际化品种,支持开展期货产品结算价授权合作,实现期货市场开放路径多元化。而今年8月1日生效的《期货和衍生品法》对加快期货市场双向开放做出明确制度安排。
此外,方星海还表示,研究支持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加快推动境内国债期货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实现两地协同发展。
QFII、RQFII可参与衍生品品种扩容
9月2日,上期所公告称,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即日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商品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一是黄金、白银、铜、铝、锌、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二是黄金、铜、铝、锌期权合约。
同时,上期所子公司上海能源交易中心宣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即日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商品期货、期权合约交易包括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合约,以及原油期权合约。
郑商所宣布,9月2日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的郑商所品种包括PTA期货和期权合约、甲醇期货和期权合约、白糖期货和期权合约、菜籽油期货和期权合约,以及短纤期货合约。
大商所宣布,即日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交易的大商所旗下商品期货、期权合约包括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等的期货和期权合约。
对于参与的具体相关事项,上述商品期货交易所以及旗下机构提及,具有各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境内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银行,可以直接从事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
另外,期货公司接受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进行各家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商品期货、期权合约交易的,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和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并严格按照《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合约的公告》等有关要求,做好客户交易权限的管理工作。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从事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品种交易的,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指引、执行办法等要求,做好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请期货公司做好交易权限管理和规则解读,充分提示合格境外投资者与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相关的注意事项与风险,引导合格境外投资者有序参与商品期货、期权合约交易。
此外,各有关单位需做好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合约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至于金融衍生品,9月2日,中金所发布通知称,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中金所开始受理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股指期权交易的业务办理申请。
中金所强调,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股指期权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股指期权交易的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此外,中金所还表示,接受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的会员,应当勤勉尽责,加强对合格境外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合规性管理。
我国衍生品市场深化国际化
2018年3月,我国首个对外开放的特定品种原油期货在上期能源成功上市。彼时,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表示,该期货将做商品期货对外开放的探路者。商品的同质性、现货市场的自由贸易和大宗商品贸易适用“一价定律”,决定了商品期货市场具有国际化、全球化的天然属性,因而对外开放更加紧迫。
而原油期货在开放路径、税收管理、外汇管理、保税交割及跨境监管合作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可逐步拓展到铁矿石、有色金属等其他成熟的商品期货品种,进而推动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全面开放。
随后,我国期货市场开启国际化品种的扩容之路。截至目前,我国商品期货期权国际化品种增至9个。其中,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市场首个国际化品种的交易中心,已上市了5个国际化品种,分别是原油期货及期权、20号胶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国际铜期货。
郑商所旗下的PTA期货作为我国首个化工类特定品种,在2018年12月成功引入境外交易者。大商所旗下的铁矿石期货、棕榈油期货及期权自2018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
而QFII和RQFII参与我国期货、期权等市场则最早可追溯到2011年。2011年5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以下简称《交易指引》),随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逐步有序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而直到去年10月中旬,经商人民银行、外汇局,中国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新增开放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
方星海:稳步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
随着此次QFII和RQFII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范围的落地,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推进也值得持续关注。
9月2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2年服贸会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致辞称,证监会加强与国际投资者沟通,及时传递政策信息,稳定外资预期,取得良好效果。外资投资我国资本市场呈现出明显韧性。
期货方面,截至8月26日,境外投资者在股指期货市场的客户权益为317.55亿元,在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PTA期货、20号胶、棕榈油、国际铜、低硫燃料油期货市场的客户权益合计212.97亿元。
方星海表示,将继续稳步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其中包括稳步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国际化品种,支持开展期货产品结算价授权合作,实现期货市场开放路径多元化。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续加强与境外机构投资者沟通,不断提高A股投资便利性,不断增强外资投资我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方星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下一步,将会同港方和有关部门推出以下三项扩大两地资本市场务实合作的新举措:一是扩大沪深港通股票标的。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和更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标的范围。二是支持香港推出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研究在港股通增加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助力人民币国际化。三是支持香港推出国债期货。研究支持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加快推动境内国债期货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实现两地协同发展。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周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