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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三国杀”:谁才是行业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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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魔幻的2020,哪怕进入下半年,形势依旧严峻,大洋彼岸的Leader无视抖音的火星格局,立誓封杀;微信或将被米国政府再度封杀。全球整体经济金融环境恶化的情况下,中国币圈在一波DeFi狂潮之后,陆续出现项目跑路,依旧处在多事之秋。
直观感受,这波DeFi热潮本来将中心化交易所拦在门外,但无奈太热闹,先布局完智能链的币安一猛子扎了进来,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的OKEx和火币就这样成了局外人。随着币安智能链的不断表演,OKEx和火币只能狂奔补课,据各种有意无意的透露,这两家极有可能在defi和公链领域有较大的动作。
据统计,OKEx、币安和火币Pro的成交量接近全球成交量的四成。现货交易量来看币安位列第一,衍生品领域目前前四名当中这三家都位列其中。上述三家交易所在中国市场来看是名副其实的三足鼎立。而这三家由中国人创办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之间的恩怨情仇,简直可以写就一部币圈的“三国杀”。
2018年5月,爆仓维权者光顾OKEx的关联公司,OKcoin办公楼被曝出遭到保安殴打;币安和红杉资本闹僵、火币却向红杉资本热情招手;OKEX创始人徐明星刚和火币李林喝完“交杯酒”,OKEx原高管李书沸就宣布离职,并光速入职火币;火币Pro、币安、OKEx纷纷被央视《经济信息联播》点名;2020年3月12日币市大动荡之后,OKEx和火币的宕机上演维权大戏;近期,由于币安智能链上的挖矿项目无常损失较大,币安迎来了维权罗生门.....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币圈里的“黑稿”就从来没有缺席过,用制造各种花边绯闻的形式来“互黑”同行,使出“三十六计”的浑身解数来舆论“打压”同行...甚至还有人专门推出个“币安黑幕”的网站。(截止笔者发稿时,不知道是网站建设者良心发现还是被举报投诉了,已经无法打开)
至于币圈里的“人身攻击”,就更不一而足了。比如,恶意P图,抹黑同行进行色情营销——币安的何一、六六、七七均被恶意P图,对她们展开人身攻击。奇葩的是,OKEx竟然一度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关于同行的负面新闻,后做了删除处理。
币圈的“撕逼”程度,比国内娱乐圈还奥斯卡,当然,对于熟悉币圈的“吃瓜群众”来说,三大交易所之间“明争暗斗”的事可能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就在去年7月,三大知名交易所(币安、火币、OKEX)因为币安第八次销毁BNB引发了一场撕逼大战,看的咱们吃瓜群众一愣一愣的。更有各种“黑公关”,不一而足。
例如本月刚刚主网上线的币安智能链,完全就是一个“招黑”的项目,因为目前三大里面,只有币安先搞出了智能链,另外两家暂时做不到,所以斗争就不在台面上了。加上智能链刚开始跑起来的时候,线上入驻的某个项目开场演砸了,虽说这口锅扣在币安身上有点冤,但总算被抓到了小辫子,所以真假“维权群”等黑公关方式又接踵而至。
实际上,OKEx、火币、币安三家交易所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我们从三家的历史脉络就能看出端倪。OKEx的“前身”OKCoin和火币都是国内交易所老字号,均创办于2013年。据熟悉币圈的“老人”说,刚开业的时候,两家还是邻居,窝在同一栋楼里。
比特币的“疯狂”使得这两家交易所成为行业头部,一度占据全球50%以上比特币现货交易份额。初期OKCoin非常注重用户体验,哪怕用户说自己丢了几个币,OK也会给个交代,“越努力,越幸运”,OK在早期接连获得百万天使投资,后又获风险投资机构千万美元的A轮投资。OK很快进入高速发展期——这也是徐明星最开心的一段创业时光。
火币网以永久免交易手续费吸引了大量用户,上线半年后就获得红杉资本A轮数千万美元投资。2015年开始,火币在市场占有率上开始占有绝对优势。
到了2017年,比特币再次迎来大牛市,价格暴涨接近2万美元。另一个巨头币安,进入大众眼线,打破了火币、OK两强对峙的局面。更何况,币安创始人赵长鹏和“币圈一姐”何一都曾是OKCoin的前高管。所以,这些为后面几家的缠斗埋下了伏笔。
三家交易所中,币安最年轻,2017年7月上线。“九四”过后,国内监管加严,火币、OK忙于保身,币安主打差异化,一开始就走国际化路线,服务器均注册设立在海外,迅速占领海外市场。币安的杀手锏是只做币币交易,不涉及加密货币对法币的交易对,巧妙地绕开监管。凭借着这张王牌,币安迅速崛起,用户体验不断提升,一度超越火币、OKEx,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所。
币安也是三家交易平台中崛起最快的:从创立到晋升全球第一(按24小时交易量),仅用了5个月。至此,数字货币交易所“三强鼎立”之势形成,币圈“三国杀”也正式开演,并延续至今。而在国外市场占据地位的币安如今“杀回”国内市场,自然难免被同行业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但是,谁才是行业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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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纷争。币圈撕逼的背后,涉及到的都是切身利益,有着深层的原因和历史必然。赢家通吃的“马太效应”在任何领域都是残酷的真理。
大牛市下,人人致力于赚钱,虽然竞争不可避免,但市场在增长,属于做大蛋糕阶段,无非就是抢多抢少的区别。如今借着挖矿热潮才摸到了一点大牛市的边儿,市场已经到存量竞争阶段,抢蛋糕之下,无序竞争也就不足为奇。
可以预见,在下一轮热潮或者大行情到来之前,交易所间互相揭短、举报、制造负面会成为“新常态”。
其实,这些“内斗”行为不仅浪费行业资源,而且给行业外的人落下笑柄。没错,竞争平台被攻击是竞争平台的事,该头疼脑热是竞争对手的事情,我自壁上观就好。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若整个行业被攻击,币圈生态链上的每一个平台,都可以用张艺谋的一部电影名来概况——【一个都不能少】。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
最好的行业“出路”就是三大交易所以竞合的共识来推动行业良性发展。虽然以目前币圈现状来看,不可能实现,但似乎是唯一的最好的出路。殊不知,币圈“内斗”与“乱象”才是整个行业的敌人!一直处于灰色与敏感地带的币圈,本身就是容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OPEC之前,中东各产油国乱成一团,互相倾轧,最终,他们意识到唯有团结合作,才能保护本国资源,维护自身利益。OPEC应运而生。跟石油比,数字货币当然很年轻,但发展态势有某种共通之处。所以币圈可以吸取这种成功经验,那就是合作框架下的竞争更加有利行业发展,各大交易所应该站在更高的一个高度去看待行业未来,督促行业回归正途。毕竟,现如今币圈的主要议题不是生存,而是发展。
作为链接技术和金融的纽带,交易所的地位非常重要,可以说,行业取得今日成就,交易所功不可没。那么,交易所的重要性就意味着币安、火币、OKEx就稳如泰山吗?这倒未必,其他方面不说,监管始终是悬在头上的达克摩斯之剑。
举个令人汗颜的例子,全球最大合规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CME)的比特币期货,引用的现货结算价格,采用了全球6家交易所的现货价,币安、火币、OKEx占全球70%以上现货交易份额,居然没有一家入选。
这侧面看出三大交易所在监管眼里的尴尬处境。
P2P殷鉴在前,虽然疫情和国际形势暂时分散了政府的精力,但笔者相信关于数字货币的监管会很快提上议程。乱世用重典。币圈行业野蛮生长,乱象频出,部分平台触碰法律底线,需要国家层面强有力的监管出面干预。政府及相关机构应持续推进区块链安全标准化,完善监管机制与审查机制,规范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重点可放在业务规则的制定完善上,而非平台的准入审批程序,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保障用户数据安全。从区块链企业自身来说,平台需要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与研发,确保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自主可控。双重监管,保障区块链领域的健康发展。
如果币圈“三国杀”不思进取,依旧陷入交易所本身的纷争之中,不及时地进行行业生态布局,启动自身的“进化”,就注定被历史淘汰。只有站在致力于行业的整体繁荣的高度,从币圈到链圈到生态圈,方称得上行业的领先者和领导者。否则,就只是“割韭菜”的“一部机器”而已,必定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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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整个区块链行业正逢发展之历史机遇。其中,政府对区块链高度定调与政策扶持的态度与行动,可见一斑。早在今年4月,区块链就被国家发改委明确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继2019年10月24日区块链被国家高层重视后,有关区块链的又一利好消息。5月,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加强数字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提升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原则同意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区块链建设工作的函》,原则同意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各地的扶持政策也竞相出台,纷纷抢占区块链技术高地。这些都意味着区块链大潮再次袭来,开始步入应用阶段,并有望最先在政务和金融领域大规模落地。此外,区块链技术在溯源、供应链、医疗、司法、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应用前景也被寄予厚望。
这无疑给一直在币圈里“闷声赚钱”的企业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走一条进化的道路。不能再拘泥于币圈本身,而是要致力于区块链生态的布局。这也是币圈“三国杀”的同时,也开始了“变脸”的原因之一。
笔者一直称火币为币圈里的“忍者神龟”,一直“悄悄的干活”,意欲整合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业务,建立全球生态体系,与优秀的区块链产业研究伙伴共同赋能产业与协会。而前段时间,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币安,在其三周年之际,也公开宣布了自己的“阶段成果”:从数字货币交易、开放矿池、项目投资到慈善公益、底层技术搭建、币安智能链上线以及区块链产业研究,币安的生态版图轮廓正在一步步变得清晰和充盈。就在7月份,币安公布了自己的“星火计划”,链接全球顶尖专家资源,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合作伙伴提供新基建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咨询辅导、技术前瞻、行业分析的分享和辅导。
一直以来,更多人把币圈的交易所简单地理解成加密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而忽略了它们在区块链应用落地上的建设。但币圈行业的健康发展还需进一步“脱胎换骨”,各平台不仅要自律,而且必须呼吁和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共同为行业生态创造价值,让整个区块链产业在合规安全的道路上,快速发展。
越是行业大好的发展之际,越要呼吁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以及考量行业的整体进化能力与生态机制。否则,“天要其亡,必要其狂”,P2P就是前车之鉴。
银河奥特曼补件哪里有卖
今年,是《迪迦奥特曼》上映25周年。但在9月24日下午,多个平台相继下架了《迪迦奥特曼》。随后,#迪迦奥特曼下架#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微博热搜话题详情页9月27日,《迪迦奥特曼》在各个平台又重新上架,至于下架原因,平台方、版权方都三缄其口。
作为1966年诞生于日本的奥特曼,至今已经衍生了55个系列,组成了庞大的奥特曼宇宙。虽已“年过半百”,但在资本市场上,奥特曼这一IP依然吸金强劲。国内制作游艺设备的巨头华立科技曾披露,2020年光奥特曼卡片就卖出了4168.02万人民币,毛利率高达30%,奥特曼是所有动漫IP中的大头。不久前,凭借奥特曼卡片大赚的卡游拿到红杉资本600万融资。据业内人士估计,卡游估值在10亿美金级别,有望成为下一个泡泡玛特。
《迪迦奥特曼》剧照
此外,奥特曼这一IP在国内的版权总代理——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创华),则通过舞台剧、展览、联名等授权形式,赚得盆满钵满。
突然下架又突然上架
打斗进行了删除
9月24日下午,B站、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平台陆续下架《迪迦奥特曼》相关视频。一时间,#迪迦奥特曼下架#的话题登顶微博热搜第一,截至发稿,该话题阅读量超过12亿。不过,红星新闻记者在当晚也注意到,各平台仅下架了《迪迦奥特曼》,其他诸如《梦比优斯奥特曼》《盖亚奥特曼》《特利迦奥特曼》等系列并未受影响。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迪迦奥特曼》的突然下架,疑与今年4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有关。
视频网站《迪迦奥特曼》播放页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包括《迪迦奥特曼》在内21部动画片查出1465个问题,《迪迦奥特曼》涉及持械殴打、多人恐吓、纵火爆炸等暴力情节。至于下架原因,平台方并未回应。在奥特曼国内版权总代理新创华的微博下,不少网友询问下架原因,也未获得回应。随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公告称,“坚决抵制含有暴力血腥、低俗色情等不良情节和画面的动画片上网播出,大力支持播出优秀动画片。”《迪迦奥特曼》下架的原因或许找到了。
9月27日,《迪迦奥特曼》在各个平台又重新上架。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上架的《迪迦奥特曼》依然保留了52集的全集。一位奥特曼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重新上架后的版本在剧情和内容上存在一些修改和删除,如对一些持刀、打斗、恐怖怪兽面部特写等进行了删减。
卡片、玩具、舞台剧……
奥特曼系列吸金能力强
1966年诞生于日本的奥特曼,至今已经衍生了55个系列,组成了庞大的奥特曼宇宙。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奥特曼的影视作品叫《奥特Q》,是日本首部以怪兽作为主角的特摄连续剧。虽然在日本有较为悠久的历史,但直到1993年,上海东方电视台才引进播出《宇宙英雄奥特曼》,奥特曼系列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到2021年4月份,B站引进中配版《迪迦奥特曼》,把“奥特热”再度拉回顶峰。有研究人士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透露,和日本其它动漫主角相比,奥特曼似乎受到了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喜爱,上至70、80后,下至三四岁的小孩。
B站引进奥特曼系列
事实上,奥特曼这一IP开发异常成功,除了广受小学生喜欢的卡片、玩具等衍生品外,还有服饰、系列漫画、游戏、舞台剧、小说、广播剧等不同载体的周边商品。红星新闻记者在成都不少小学附近的文具店看到,店内各种奥特曼卡片往往都被放置在最显眼的位置,价格从一包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店内卖得最好的则是10元~20元一套的卡片,都是同样的包装,以盲盒的形式开封。据店内老板介绍,奥特曼卡片是以类似盲盒的形式售卖,根据售价不同,一包分为8~16张,售价越贵的越能抽到“好卡”。
奥特曼卡片
在获得奥特曼正版授权的卡片品牌卡游的淘宝旗舰店内,最贵的纪念礼盒达到了338元,销量1000+。事实上,除了中小学生,也有不少成年人热衷于收藏奥特曼卡片。红星新闻记者在各大社交平台看到,不少收藏者展示各种稀有的奥特曼卡片。据了解,根据卡的制作工艺、发售数量、人物技能等,奥特曼的卡片分为R、SR、SSR、UR等等不同类型和级别,R卡全称为Rare(稀有),SR全称是SuperRare(超稀有),SSR英文全称为SuperSecretRare(超绝稀有)等等,稀有程度依次递增。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一张奥特曼的稀有卡能卖到上百元,一些限量版的套装则从发售价的1000元左右炒到两三千元。
奥特曼变身器
在购物网站上,奥特曼的玩具也颇受孩子们喜欢。一个15厘米高可动的奥特曼,售价在60~300元不等,一个奥特曼的变身套装、武器,价格则在几十到几百不等。2020年,天猫评选奥特曼为“2020年度时尚人物”。淘宝数据显示,2020年人气排行前10的产品列表,奥特曼系列就位列其中。
奥特曼舞台剧
除了玩具,奥特曼在中国另一个重要衍生品就是舞台剧。2020年初,舞台剧《奥特曼宇宙之光》首次在中国多个城市开启巡演,最低80元,最高580元的门票可谓一票难求。红星新闻记者在购票网站看到,仅今年到明年,奥特曼系列舞台剧就有《奥特曼宇宙之光》《奥特曼传奇之英雄归来》《父与子》《奥特英雄银河格斗——粉碎阴谋》在多个城市上演。10月9日在宿迁举行的《奥特曼传奇之英雄归来》,其最贵的580元和480元的门票已经提前售罄。
版权方持续打假
用奥特曼拍视频也不行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少盗版商家也看中了奥特曼的吸金能力,市面上出现了不少奥特曼的山寨玩具,冠以咸蛋超人、百变超人为名销售,售价几元一个,仅为正版售价的十分之一。今年9月,上海警方就曾通报,破获了一起通过内外勾结获取数据、购买正品拆解开模,一条龙制售假冒奥特曼模型的犯罪团伙,查获各类玩具成品5000余套,案值400余万元。
奥特曼的衍生品
有意思的是,奥特曼国内版权总代理新创华这些年就持续在打假。据新创华发布的打假数据,仅2020年,他们共投诉侵权商品链接20951条,依法查处造假工厂84家,抓获犯罪嫌疑人75名,销毁侵权产品3.8万吨,涉案金额累计2579万元。新创华不仅对盗版奥特曼零容忍,对他们认为有辱奥特曼形象的行为也坚决起诉。天眼查资料显示,新创华的法律诉讼案由统计中,排在第一的就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去年年底,新创华曾将一批以奥特曼为拍摄主角的自媒体告上法庭,称其发布的视频靠“奥特曼”博眼球、蹭流量,严重损害了“奥特曼”系列的形象以及作品的声誉。
新创华维权
虽然国内公司通过IP授权、衍生品的收入无法统计,但奥特曼的版权方、日本著名娱乐公司万代曾披露,其2021财年(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通过奥特曼IP获得的总收入达到86亿日元,其中日本国内的周边衍生产品贩卖收入为49亿日元。万代预计2022财年(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的奥特曼IP收入将达到95亿日元。
奥特曼的吸金能力如此之强,那在中国国内,又主要以什么形式盈利,又是哪些公司和资本在关注奥特曼这一IP?请继续关注我们的下一篇报道。
红星新闻记者|邱峻峰
编辑|段雪莹
重生之虚拟天帝的作品目录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RY7P9P1jNhktbUfdVkMHQ提取码:dadt
小说名称:重生之虚拟天帝
作者:化十
类型:玄幻
连载状态:已完结
字数:1517238字
简介:该小说讲述了三十一世纪,虚拟的应用以及技术达到了巅峰,地球联盟组织了全联盟近十万虚拟技术开者以及各类学者,耗时八年,研出了可自主升级,并集齐人类所有智慧结晶的尖端智脑——‘女娲’。随着虚拟框架的构建,第二世界虚拟平台的出世,人类从此进入了虚拟平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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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网暴应该保护自己隐私安全呢
我认为题主的题目改为遇到网暴,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会更好一些。因为我们的隐私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可以说没法隐藏,只要别人有心的话,还是有可能找到的。既然隐私没有办法隐藏,所以在遇到别人把自己的老底都挖出来,顺带把这个作为攻击我们的武器的时候,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受到网暴之后,心态很重要。其实我们可以学习一下网红嘎子哥,黑红也是红,只要我们的心态够硬,那么不仅可以保障自己的安全,还可以扭转局势。
网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幸的,很多人会因为网暴而失去正常的生活,因此在网暴下,正确高效地保护好自己真的非常重要。说实话,我非常同情新闻中这一个卖糖水的老爷爷,坚持17年不涨价的良心行为,却没有得到好的结果。正所谓人红是非多,被人认为他的糖水食品安全有问题,造谣他的家庭不幸啥的,给他造成了严重的困扰。
我们可以先分析一下网暴产生的原因。除了主谋以外,其他跟风的人都是从犯。因为大家对事实的真相并不了解,很有可能会跟风一起去声讨他,来维护所谓的正义。那主谋是为了什么才诬陷类似糖水老爷爷这样的人呢?主要原因有两个,同行竞争以及博取流量。可以说这些人没有什么底线。
知道了网暴产生的原因,可以采用以下的两个方法来保证自己的安全。别人没底线的话,那我们也可以和他们学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首先,把自己的心态弄硬一点,不要把别人的网暴放在心里。毕竟网爆大多数是言语攻击,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就像别人脱下来的臭袜子,只要我们不凑近去闻的话,也不会受到物理性的伤害。
其次把他们的技能点满,大方承认自己的糖水“不干净”。然后把糖水的制作视频发到网上去,这种反差萌也可以帮助大爷扳回一局。前面我说过可以学习嘎子哥。虽然嘎子哥卖假酒确实不对,而且童年和现在反差也确实有点大,但是他大方承认自己形象不是特别的好,干脆转型拍起了段子来满足网友的猎奇心理。可以说是人间清醒。虽然我暂时没有遭受过网暴,但是我高中的时候也遭受过与之类似的校园暴力,就那种言语攻击。如果我当时能像嘎子一样硬气一点,并不并不把那些人的话语放在心上的话,那就等于穿上了十级护甲,任何形式言语的暴力,对于我们来说是没有伤害的。
综上所述,遇到网暴,不要慌,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保障自己的安全。首先我们可以把自身的心态弄硬一点,其次也可以大方“承认”,将网暴转化为我们向上的力。
一个微信号可以注册几个视频号
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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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外国的国家名称(国外驻华领事馆等外国驻华机构全称包含该国家名的情况除外,如“美国驻华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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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3.6.6有歧义、误导用户的,包括但不限于:冒充其他公司品牌,利用命名进行夸大宣传;
3.6.7日常通用的名词、名称或词汇的,例如:正能量、吃货、星座、运势、爱情、健康、养生、百科、段子、娱乐圈、网游等词汇。企业的简称为日常通用的名词、名称或词汇的,平台有权要求使用完整的企业/机构名称作为名称;
3.6.8单独以地域名为名称的(举例:北京、上海、深圳等);
3.6.9绕过平台管理、为违法行为的沟通实施便利的命名,如为欺诈、违法交易等目的以个人手机号码等个人联系方式为名称。
3.7批量注册大量相似视频号的行为将会被禁止。
3.8不得创建涉及明星艺人的打投、集资、控评、八卦、爆料等相关帐号。未经明星艺人经纪公司(工作室)授权,不得创建明星艺人粉丝团/后援会等帐号,不得以粉丝团/后援会等名义进行活动。
四、禁止恶意使用
恶意使用,是指利用视频号以各种形式实施影响用户体验、危及平台或微信安全及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违规情况对视频号及微信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恶意使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4.1不当注册
4.1.1恶意注册使用视频号,如频繁注册、批量注册、提供虚假信息注册视频号、买卖视频号及相关功能、使用违法侵权信息进行注册。
4.1.2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或商标专用权。
4.1.3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肖像,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4.2篡改功能
对视频号的功能、页面或文案等内容进行篡改,影响微信或视频号的原本功能、用途或意义。
4.3使用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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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诱导用户
4.4.1利诱用户进行分享、关注、点赞和评论。比如以某种奖励进行诱导,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拆礼盒,集赞,分享可增加一次抽奖机会等。
4.4.2胁迫、煽动用户分享、关注、点赞和评论。比如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这些用语:“不点赞全家死光光”、“不点赞不是中国人”等。
4.4.3诱导未成年人应援消费。
4.5刷量刷粉
4.5.1使用任何非正常手段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粉丝、点赞、评论、阅读量等的虚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第三方运营平台、外挂软件、系统漏洞在微信软件及服务中进行刷粉的行为。
4.5.2制作、发布与刷量刷粉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等内容,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操作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也将被严厉处理。
4.6违法营销
4.6.1利用视频号实施诈骗、传销、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销售任何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珍稀野生动植物、医疗服务、医疗器械、药物和保健品、烟草、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等。
4.6.2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进行荐股、推荐金融产品等相关投资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基金等)。或者以分享财经信息(如股市分析/行业分析)、投资技巧等为由将用户诱导或引流进行推广营销。
4.6.3以任何形式参与、鼓励、促进或诱导他人排斥正常商业竞争的行为,或为前述行为的传播提供便利的。
4.7恶意对抗
采取技术手段恶意绕开或者对抗平台规则,如以特殊代码、排版、画面设置等技术手段恶意躲避微信系统检测及违规处罚。
4.8干扰其他用户
4.8.1侵扰用户安宁、造成用户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如频繁发送骚扰信息、垃圾信息、广告信息,过度营销或商业推广。
4.8.2传播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造成诱导(比如诱导点击、浏览、关注、使用)或骚扰、以欺骗手段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
4.8.3传播违反《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的链接内容或域名,包括但不限于因违规已被限制或禁止在微信内传播的链接内容或域名。
4.9使用不实身份
4.9.1在帐号注册时仿冒他人,使用虚假信息进行注册;冒充他人发布内容,或其他故意让用户产生混淆的行为。
4.9.2冒用身份,使用他人特征性信息,足以误导其他微信用户的。例如:视频号名称为某公司著名游戏产品名称,且在个性签名中暗示或明示其为该游戏产品的客服人员。
4.10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公然侮辱他人、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或损害他人人格的行为。
4.11欺诈、可疑、不诚信等内容或行为
利用隐瞒、诱骗、发布虚假内容等手段欺诈用户,可能使用户财产等遭受损失的行为。
五、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我们希望让用户在视频号上看到真实、安全的内容。真实与安全,有助于更优质的分享。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违规情况对视频号及微信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
平台禁止传播以下不良信息:
5.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5.1.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5.1.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5.1.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1.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1.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1.6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1.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1.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1.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5.1.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5.1.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2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
5.2.1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的;
5.2.2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微信号、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
5.2.3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荣誉,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益的,包括但不限于明星艺人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等各类有害信息;
5.2.4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5.2.5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5.3不实的信息
本规范所称的不实信息,指没有相应事实基础,通过捏造或扭曲事实、隐瞒真相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5.3.1涉及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政治类不实信息;
5.3.2煽动国家、地区、民族、种族、宗教间仇恨、歧视、误解,损害善良风俗的不实信息;
例:今天上午日本发生9.0级地震!是中国人就挺起!!扩散出去!!!
5.3.3扰乱社会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不实信息;
例:震惊:在中国吃猪肉等于自杀!!
急急急请告诉你的熟人近期不要吃海鲜了。请火速转发!
5.3.4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不实信息;
5.3.5与生活常识、公众话题相关的不实信息;
5.3.6其他不实信息。
5.4骚扰、煽动、夸大、误导类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5.4.1标题含有危害人身安全、惊悚、极端内容;或使用侮辱、脏话词汇,引人不适;
5.4.2以浮夸的描述,煽动人群要/不要去做某行为。
5.4.3以误导类的内容、描述,或者缺失、掩盖、歪曲事件具体信息和情况,使用户可能对时效性话题、事件产生错误理解或者不当关联的内容。
5.5危害平台安全的内容
5.5.1发送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5.5.2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消息发送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5.6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5.6.1残害、虐待、体罚未成年人的;
5.6.2涉及实施未成年人性侵害的;
5.6.3展示校园欺凌的内容;
5.6.4其他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5.6.5推销或演示可能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或健康的玩具物品的;
5.6.6含有未成年人饮酒、吸烟、吸毒行为的内容;
5.6.7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或有损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
5.6.8展示未成年人婚育的内容;
5.6.9宣扬和鼓励未成年人厌学弃学的内容;
5.6.10歪曲和恶搞经典卡通形象或供未成年人观看的其他文艺作品;
5.6.11利用未成年人进行恶俗表演、超越未成年人身体负担进行表演、工作等;
5.6.12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错误影响的内容。
5.7令人极度不适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5.7.1出现人或动物自虐、自残、自杀、被杀、吸食注射毒品或违禁药品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令人极度不适的内容;
5.7.2含有尸体、骷髅等内容;
5.7.3含有暴力的内容,如家暴、校园暴力、斗殴等。
5.8低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5.8.1衣着暴露或疑似裸体;
5.8.2借助文字、声音、物品或者行为进行性暗示;
5.8.3侮辱性、羞辱性用语;
(1)发布恶意辱骂、低俗色情等不友善评论;
(2)对他人造成人格贬损、带歧视性的内容;
5.8.4违背社会基本伦理道德;
(1)宣扬非主流婚恋观,如婚外恋等;
(2)展示落后、恶俗的风俗习惯,如婚闹、童养媳等;
5.8.5展示动物交配细节;
5.8.6长时间聚焦两性隐私部位;
5.8.7如使用露骨的语言、图片等介绍情趣用品。
5.9通过虚构事实、编造故事发布“卖惨”内容,或扮丑,以实现吸引用户点赞、转发、关注或推广商品等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5.9.1利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骗取用户同情;
5.9.2“卖惨式”推广商品;
5.9.3利用疾病、贫穷等对用户进行道德绑架;
5.9.4刻意扮丑引起用户不适。
5.10视频添加的描述(含话题)、链接、视频内文字等与视频实际内容不符,容易造成用户误解或诱导用户观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10.1使用与视频实际内容不符的夸张、诱惑性、极端性等词汇作为视频的描述、视频内文字;
5.10.2故意隐藏关键信息,或使用指代不明或模糊的词汇作为视频描述;
5.10.3视频添加的链接与视频内容没有相关性;
5.10.4视频配音与画面不相关。
5.11批量发布通过近似的情景、文案、元素等编造的同质化内容,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降低其他用户体验或造成骚扰的。
5.12含有伪科学、恐怖、猎奇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12.1恐怖灵异类内容,可能引起他人不适或惊吓的;
5.12.2宣扬风水运势等内容
5.12.3没有科学依据,发布食物相克、违背自然规律等内容。
5.13可能降低用户体验的低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13.1采用轮播文字、大字覆盖、简单拼凑内容;
5.13.2视频画质模糊、内容不完整、音画不相关、视频内容重复、视频画面内容过度剪裁、画面上下颠倒、视频黑边、扭曲或花屏等;
5.13.3通过混剪、拼接、P图等形式制作内容,杜撰名人名言,可能使用户受到误导或欺骗;
5.13.4视频内容所涉及的新闻或事件已严重超过时效。
5.14不规范医疗科普(科学性错误),包括但不限于:
5.14.1不符合诊疗的规范流程;
5.14.2疾病防治、原理、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手段存在错误;
5.14.3医学操作违背无菌、安全等基本原则;
5.14.4疾病、药品或其他医学词汇展示错误,可能造成误解;
5.14.5存在医学逻辑错误,无必然因果关系;
5.14.6其他医学科学性错误;
5.15不规范医疗科普(片面/夸大描述),包括但不限于:
5.15.1通过单一症状、体征、表现、检查诊断疾病,违背医学诊疗常规;
5.15.2病因诊断过于绝对、片面,可能产生误解;
5.15.3治疗方法、效果评价过于绝对、片面,不具备普适性,可能产生误解;
5.15.4药物效果评价过于绝对、片面,可能产生误解;
5.15.5涉及病情介绍不完整,且诊疗建议不全面,可能产生误解;
5.15.6涉及仅通过个案做治疗手段或药物疗效评价,缺乏普适性;
5.15.7涉及通过患者自述/患者故事夸大自身医术行为;
5.15.8西医无诊断过程直接给治疗方案;
5.16不规范医疗科普(不符中医理论),包括但不限于:
5.16.1中医谚语过分夸大疗效或不符合中医理论;
5.16.2带有宫廷秘方、祖传秘方、一招见效、根治根除、包治百病,“神药”“灵丹妙药”“最……”“第一……”“唯一”等字样,不符合药物管理规定;
5.16.3没有中医辨证或者辨证不准确的内容,如:“偏方”“妙招”“食疗治病”“茶饮”;
5.16.4涉及具有“排毒”功效的中药,不符合中医理论;
5.16.5宣传单味中药或具有药物功效的食物(药食同源)可治癌症,不符合中医理论;
5.16.6涉及“食物生克关系”的描述,不符合中医理论;
5.16.7无辩证,介绍某个穴位治疗某个疾病,如直接说刮痧拔罐艾灸有治疗效果,不符合中医理论;
5.16.8不符合中医理论,或提出能治病,或过度绝对提出所有人都合适提供代茶饮方子;
5.16.9涉及时辰决定生男女,根据食物的颜色、形状等以形补形,不具有中医理论依据;
5.17不规范医疗科普(医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5.17.1涉及正骨、关节复位、牵引等教学,存在损伤脊椎关节风险;
5.17.2涉及拔火罐、针灸、火针、放血、注射教学等存在创面的行为;
5.17.3涉及恶性肿瘤治疗的相关内容,不适宜以科普形式广泛传播;
5.17.4医学操作违背无菌、安全等基本原则;
5.17.5心肺复苏、骨折包扎等救治过程不符合院前急救标准流程;
5.17.6涉及手术过程等具有创伤性的相关手术;
5.18不规范医疗科普(医疗营销),包括但不限于:
5.18.1利用患者故事/病例分享诱导用户点赞/评论互动;
5.18.2通过两性低俗的医疗内容进行话题营销;
5.18.3通过“震惊体”医疗内容来博取用户关注;
5.18.4医疗科普描述片面/夸大;
5.19不规范医疗科普(医疗引流),包括但不限于:
5.19.1在视频、评论区、个人签名进行疾病问诊互动;
5.19.2通过视频、评论、个人签名等方式引流到个人联系方式;
5.20《视频号常见违规内容概览》所列的其他违规内容。
六、遵守平台要求
6.1若腾讯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投诉用户的行为或发布的内容不符合本规范时,腾讯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采取减少推荐、删除内容、暂停或终止提供视频号相关服务等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帐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帐号等,同时,腾讯有权公告处理结果。若用户对腾讯的处理有异议,可按照页面指引发起异议申请或申诉。
6.2视频号可以进行认证,认证主体同意认证即视为同意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和《视频号认证服务条款》,认证后该视频号视为认证主体使用,相关权利义务由该认证主体承担。视频号的认证主体应对视频号的管理员和运营者进行管理,并对他们的行为承担责任。未进行认证的视频号,由创建时的微信帐号主体承担该视频号的相关权利义务。
6.3如果平台发现并有合理理由判断你的帐号名称、头像、简介、背景图片、背景音乐以及发布的内容、评论存在较高的侵权可能性(比如信息带有权利标识但缺乏授权、内容来源明显不当),可能会自动限制该部分信息的传播。
6.4发布利用新技术(如虚拟现实、深度学习)生成或合成的非真实的音视频内容,应进行显著地标识,避免对其他用户造成误导、混淆。
6.5你使用视频号过程中上传、发布的全部内容,均不会因为上传、发布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与此同时,你理解并同意平台为实现产品目的,会对你的内容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允许微信个人帐号用户予以分享、转发、收藏、在微信相关功能中予以引用或展示(如音乐视频、语音通话、状态等),允许微信公众帐号(简称“公众号”)、企业微信帐号予以引用或展示,出于为你宣传或介绍功能等目的以一定的方式在腾讯集团相关产品或外部渠道推广你的内容或素材。部分场景你可以自行设置是否允许引用或展示。带有侵权素材的内容,不允许上传、发布,平台一经发现将有权立即停止、限制对其的推广或传播。
6.6当你使用视频号直播功能,你应当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若你作为主播,你还应当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
七、其他
7.1视频号的内容是由用户自行上传的内容,虽然平台禁止传播不良信息,你仍须对内容进行审慎判断。
7.2本运营规范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你可以及时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7.3如需进行违规申诉,可将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channels@tencent.com,该邮箱仅用于接收视频号违规申诉,不受理用户投诉,请在客户端对应途径提交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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