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冀执利剑”集中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对长期未结案件和达成和解长期履行而未履行案件进行调度梳理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取得了显著战果。
当日凌晨6时15分,该院20多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在执行指挥中心集合,经过简短动员和分工后,6时30分,院党组成员王金瑞和执行局局长王志强、副局长康国兴带领执行人员兵分4路乘4辆警车准时出发,按照预定路线和案件,开赴河北省井陉县微水镇、上安镇、天长镇、秀林镇、南障城镇和井陉矿区等地开展执行行动。
在行动中,执行干警身着制服,携带相关装备和佩戴执法记录仪,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行,在执行案件所在地张贴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通告、被执行人失信曝光公告、执行悬赏公告,公开曝光“老赖”,扩大执行影响,并对个案深入沟通,耐心做工作。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5名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此次行动邀请井陉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工作。
被执行人霍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4月,霍某因资金紧张向王某借款3.5万元到期未还,引起诉讼。2021年4月30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在当年年底一次性还清借款的协议。但霍谋逾期仍未偿还,王某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扣划了霍某银行存款2.5万元,剩余1万元,霍某承诺9月底前还清,结果再次失信。于是,法院将此案列入此次集中攻坚执行案件。10月28日上午将其拘传到法院后,经过做工作,霍某认识到达成和解而不履行的后果,筹款全部还清了欠款,使此案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张某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申请执行人于某借款21.5万元,于某多次索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0月26日,经法院调解,约定张某于2020年3月31日前还清于某本金及利息。由于张某未履行调解协议,随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干警调解,因张某资金困难,双方自愿达成每月给付1000元的和解协议,但仅给付1900元后,又停止给付。10月28日上午,将张某拘传到法院后,经过对其宣传教育,张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当场给付于某1000元,并承诺每月给付1000元,直至还清欠款。如再失信,自愿接受法律制裁。该案执行既宣传了法律,又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就这样,此次拘传的5名被执行人,经过耐心做工作和法律教育,有3人慑于法律威力,偿清了欠款,2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共执行案款4.5万元。
通过开展此次集中攻坚行动,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调解的失信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的浓厚氛围。(井陉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