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侦破一宗
涉及诈骗虚拟货币的案件
拘捕4名男子
其中有人担当死士
司警追查虚拟货币买家
再揭发一宗怀疑洗黑钱案
在该买家住所搜获近3,000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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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涉骗虚拟币千五万
司警侦破一宗涉及1,500万元的相当巨额诈骗案,拘捕一个至少由4名男子组成的犯罪团伙,涉嫌协助外地客以虚拟货币兑换1,500万筹码为由,实则设局诈骗,暗中找寻虚拟货币买家,以近半价销赃。司警追查虚拟货币买家,再揭一宗怀疑洗黑钱案,在该买家住所搜获近3,000万现金、多部电脑及数簿等。司警正追寻该名买家及其他在逃人士。
假兑换做完戏报案
案中4名本地男嫌犯分别姓谭,31岁,报称商人;姓李,36岁,无业;姓赵,30岁,无业;姓高,48岁,报称沓码。4人涉嫌相当巨额诈骗及犯罪集团等罪名,被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指,今年10月19日晚上近11时,涉案谭某到司警局报案,声称当晚与李某在新口岸某娱乐场外协助一名身处迪拜的友人(被害人中国籍)兑换价值1,500万港元的USDT虚拟货币。交易期间,对方展示数十枚面值为50万港元的贵宾厅现金筹码,在确认筹码后交易,但期间有人声称未收到虚拟货币,拒绝交付筹码。双方争执期间,谭某要求到路氹某赌场贵宾厅检查筹码真伪,但到达赌场外时,该男子趁众人不为意,突然迅速登上一辆的士逃去无踪,数人追截不果,于是报警。
司警接手后,透过“天眼”等监控锁定该名逃跑男子的身份为赵某(在案中担当死士角色),发现赵某离开现场后,随即前往青洲某大厦停车场与高某及李某会合,当时赵某获分150万元赃款。
虚拟币半价售买家
警方再深入调查后,揭发虚拟货币诈骗案的策划人竟是检举人谭某,其一方面借意帮该外地被害人兑换虚拟货币为港元筹码,另方面却暗中寻找虚拟货币买家,并以接近半价的价钱贱售虚拟货币,案中谭某、高某、李某,以及作为死士的赵某本就认识。
本月3日及4日,司警派出多名警员采取拘捕行动,于黑沙环、筷子基及青洲等地点成功拘捕犯罪团伙的主脑谭某在内的4名男子,并在他们身上及住所内搜获手机及现金等证物,4名嫌犯均否认作案。期间在赵某住所内更搜获多件吸毒工具,有人承认有吸食毒品习惯,警方将对其加控相关吸毒等罪名。
买家潜逃 家藏巨款
同时,警员到该名怀疑是虚拟货币买家位于新口岸的居所搜索,在单位内搜获2,800多万港元现金、5万多元欧罗、1,500多万现金筹码、6部电脑、大量手提电话、名表及数簿等,正追查有否人士触犯清洗黑钱犯罪。警方正追寻该名在逃人士,案件有待跟进。
虚拟货币 避险投机
今年以来发生多宗虚拟货币投资骗局。司警昨日公布一宗协助外地人以虚拟货币兑换一千五百万元筹码的巨额诈骗案,同时揭发案中有案,起出三千万现金,警方不排除与清洗黑钱有关。
容许匿名难追来源
由于虚拟货币并非由某个国家央行发行,理论上可以避免受任何政府的干扰和操控,不受地方政府监管。虚拟货币在交易时容许匿名,难以追查来源及去向,亦诱使进行隐蔽国际金融活动、恐怖组织筹募资金、洗黑钱以至被利用作为索勒的赎金。
银行不参虚拟交易
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实属高度投机的“虚拟商品”,交易涉及大量风险,当局曾多次呼吁,居民应提防可能涉及的欺诈行为,甚或可能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本澳明确规定本地所有银行及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及提供任何与虚拟商品交易的金融服务。任何机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透过任何方式提供受监管的金融服务,如涉及兑换、跨境资金转移或提供金融交易平台等,均违反《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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